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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預算限額61.47億元 繼續“只減不增”

2017-04-08 07: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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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7日電(記者 韓潔、申鋮)隨著100多家中央單位公開2017年部門預算,社會關注度高的“三公”經費也一併亮相。財政部7日匯總數據顯示,中央本級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限額61.47億元,比2016年預算限額減少了0.31億元,繼續“只減不增”。

數據顯示,中央本級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限額61.47億元中,因公出國(境)費18.82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5.04億元(其中,購置費2.75億元,運行費32.29億元),公務接待費7.61億元。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在總限額“只減不增”的前提下,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重點保障重要出訪、外事接待、參加國際會議或賽事,中央部門根據北京市有關環保政策集中更新國Ⅰ國Ⅱ排放標準公務用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公務用車運行支出等。

數據顯示,中央本級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限額61.78億元,實際執行47.11億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7.07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5.85億元(其中,購置費1.42億元,運行費24.43億元),公務接待費4.19億元。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實際執行低於預算限額,一個原因是受國際形勢、外方因素等影響,部分因公出國、外事接待等任務2016年未能實施,將在2017年及以後年度開展。二是“三公”經費預算限額是根據部門年初工作安排和合理開支水平確定的支出上限,一些部門執行中因工作任務取消或調整相應減少了支出。

此外,財政部解釋,根據中央有關精神,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開展學術交流合作經費不再納入中央本級“三公”經費預算限額,此次公開有關數據相應做了口徑調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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