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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關於開展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
聯合檢查的通知

2017-04-08 10:23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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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於開展職業學校學生
實習管理聯合檢查的通知
教職成廳函〔2017〕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保監局,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保監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

《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印發一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在加強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全過程管理,規範實習單位用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産責任制,完善實習責任保險,維護學生、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合法權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個別地區,仍出現了違規組織學生實習的行為並且屢禁不止,造成了較壞社會影響。為推動各地進一步落實《規定》,保證實習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開展,經研究,決定開展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聯合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按照《規定》的要求,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地方行政主管部門:

1.是否按要求履行統籌指導和監督管理等職責;

2.是否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規定》實施細則或相應管理制度。

3.是否制定具體措施鼓勵企事業單位接收職業學校學生實習;

4.是否按要求備案各職業學校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情況;

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

1.是否存在違反“六不得”的情形,特別是違規使用勞務仲介組織實習活動;是否存在安排學生從事有較高安全風險的實習內容;是否安排學生節假日實習或加班和夜班;

2.是否在實習開始前,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共同制訂實習計劃;實習崗位是否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

3.頂崗實習學生的人數是否超過實習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0%,是否超過同類崗位職工總數的20%;

4.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是否簽訂符合規定、切實維護各方權益的實習協議,是否存在違規簽署合同、簽署虛假合同等情況;

5.是否合理確定了實習報酬,並按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

6.是否按規定制定學生實習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和安全管理規定、實習學生安全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制度性文件;

7.是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實習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

8.是否按要求安排了實習指導教師和專人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巡視工作;

9.是否嚴格履行《規定》中安全職責。

二、檢查範圍

各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院校和學生實習單位。

三、工作方式

1.各地開展自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對轄區內職業學校學生實習進行全面檢查,並組織各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根據自身情況開展自查。各地檢查和自查工作應于4月12日前完成。

2.聯合重點檢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中國保監會將組成聯合檢查組,選取部分重點地區進行實地抽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各級教育、財政、人社、安監、保監部門要高度重視,將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檢查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認真制定方案,確保檢查工作全面、有序開展。

2.嚴肅整改。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地要嚴肅查處,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整改。對其中的違規違紀問題,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3.注重長效。通過檢查和整改,各地要積極推廣優秀管理經驗和案例,對違規問題舉一反三,深入研究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工作,不斷完善制度,建立加強實習管理的長效機制。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中國保監會辦公廳
2017年3月1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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