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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實施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

2017-04-19 10:3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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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4月19日電(記者 張華迎)記者從天津市環保局獲悉,為促進環境質量改善,分行業推動天津市固定污染源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順利實施,天津將於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天津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依證開展環境監管執法。7月1日起,現有火電、造紙行業相關企業必須持證排污,並按規定建立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記錄臺賬及定期報告制度。

天津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現階段天津範圍內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的火電機組所在企業,以及有自備電廠的企業;所有制漿企業、造紙企業、漿紙聯合企業,以及列入2015年環境統計口徑範圍內的紙製品企業,應按照相關法規標準和技術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申報污染物排放種類、排放濃度等,測算並申報污染物排放量。

據了解,天津市環保局負責全市排污許可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現階段天津設定過渡期,列入2017年上半年首批發證範圍的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暫時由天津市環保局直接核發。7月1日起,天津市環保局原則上不再具體核發排污許可證,各區行政審批局負責轄區內企事業單位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各區環保局協助做好專業審核。首次發放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3年,延續換發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5年。

該負責人表示,對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天津環保部門將把對企業廢水、廢氣排放環境監督管理要求集成到對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的統一監管上。各區環保局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內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開展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公眾投訴多的企業。今年下半年對火電、造紙行業企業無證排污行為集中開展監管執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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