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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將推進人民監督員“選用管分離”改革

2017-04-19 20: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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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4月19日電(記者 詹奕嘉)記者19日下午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及廣東省司法廳獲悉,廣東將面向社會公開選任1296名人民監督員。這是廣東人民監督員制度“選用管分離”改革的關鍵一步,即人民監督員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選任管理、由檢察機關負責使用。

人民監督員的主要職責是對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案件進行監督。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梁震表示,此前人民監督員從選任、使用到管理均由檢察機關負責。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工作改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的體制性改革,是為了健全檢察權運行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使檢察機關辦案更加公平公正。

“確定人民監督員名額及分佈,需要綜合考慮轄區案件數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據廣東省司法廳政策法規處處長蘇錦丹介紹,此次廣東省司法廳將面向社會選任199名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30名省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人民監督員和1067名地級以上市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此次人民監督員選任程序包括公告、報名、初審、考察、評議、公示和公佈等環節,報名時間為4月20日至4月30日。

蘇錦丹説,人民監督員每屆任期5年,連續擔任不超過兩屆,且不得同時擔任兩個以上檢察院的人民監督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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