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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數據一張網 信用懲戒正加力

2017-04-20 07:20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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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信息孤島,18.8%的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企業數據一張網 信用懲戒正加力

朱慧卿繪(人民視覺)

編者按: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對突出的誠信缺失問題,既要抓緊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又要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懲戒機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如何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如何打破信息孤島,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今日起,本報推出系列報道,聚焦我國企業信用信息體系建設進程,通過國家、地方、市場化機構三個層面,展現企業徵信建設的現狀、經驗和難點。

企業失信有什麼後果?

貸款通不過、到手的生意差點飛了、失去投標資格……這些可都是發生在全國各地的真實案例。

怎樣知道企業是否失信?

企業的信用可不是其隱私,對其查詢不需要任何權限,只需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輸入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註冊號,企業的信用信息一目了然。

目前,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已基本建成,成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有力工具。這一由國家工商總局牽頭的信息平臺,把各部門、各地方的企業數據織成“全國一張網”,信用漏洞正在收緊,信用懲戒正在加力,“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格局正在形成。這張覆蓋全國的“網”是如何建起來的?如何與金融管理部門、司法部門等形成聯合懲戒?線上線下企業監管是否統一?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成為社會各界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的重要渠道

“就因為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了經營異常名錄,我們公司差點丟掉了幾千萬的訂單。”南京一家電力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繆先生説。

原來,因為沒有按時提交年報,繆先生所在的公司被列入了異常名錄,導致其不能進入國家電網承包商管理系統,無法獲得電力業務訂單。雖然後來補交材料、申請移除了異常名錄,但繆先生回想起來還是心有餘悸。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已經成為社會各界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的重要渠道,大量的政府部門、媒體、銀行、商業機構、仲介組織等通過公示系統查詢企業信息。至今年3月底,全國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506.6萬戶,其中企業462.9萬戶,農民專業合作社43.6萬戶。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佔全國企業的18.8%,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農民專業合作社佔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23.5%。

最初,打破信息孤島並不容易。

早在2014年3月,工商總局便開通了過渡性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但一直存在地區和部門間企業信息歸集不全面、基礎設施薄弱、支撐政府管理和服務社會的功能不完善等問題。

為了建立更全面的大數據平臺,工商總局對地方工作人員進行專題培訓,要求各省區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統一的技術標準、數據規範和格式規範來整合信息。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都建立了信息歸集工作機制和開放共享工作機制,有效解決信息孤島特別是企業信息的分散化、區域化、碎片化問題。

為了打破部門間的信息孤島,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結果,工商總局向發展改革、商務、國土資源、金融管理、司法等部門實時推送經營異常名錄信息數據。同時,還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對失信被執行人、有關刑滿釋放人員進行經營限制。目前,已累計向相關部門推送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共計515.07萬戶;截至去年底,已對高法提供的336.41萬名“老賴”依法限制任職7.11萬人次。

網上開店異地經營,同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怎麼網店被關了?”浙江省寧波市一家服裝網店店主付先生像平日一樣打開電腦運營網店,卻收到天貓管理方的通知:您的企業××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您已被取消在天貓的經營資格。

擔心自己苦心經營幾年的網店就此沒了,付先生跑到當地市場監管局詢問“經營異常名錄”是怎麼回事。工作人員查詢後告訴付先生:“系統顯示,您的企業因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絡,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同時,有多起投訴舉報不配合調查。”

付先生面露愧色,“其實處理消費投訴的同志給我打過幾次電話,説我的店舖被投訴次數較多,要我過去處理。我擔心去處理消費投訴要賠錢或者罰款,想著我的企業是異地經營,反正你們找不到我,就沒去。”

付先生的想法並非個案。近年來,網絡消費類投訴舉報增多,舉報對象多數是淘寶、天貓、京東等第三方平臺上的經營戶。由於網絡經營主體隱蔽性強,多為異地經營,在處理投訴舉報的過程中經常發生聯絡不上被舉報主體,或被舉報主體不配合調查等情況。

為此,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完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操作規程,規定了詳細的證據採集和審批程序。尤其是針對不配合調查的失聯企業,開展實質性核查,通過登記地址進行實地核查取證,將無法聯絡的網絡經營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讓網上開店、異地經營的企業,也逃不過失信懲戒。

“現在我知道了,網上開店、異地經營,同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付先生説。

記錄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更好發揮社會共治作用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有些企業其實經營狀況良好,但因為沒有按時年報被列入了經營異常名錄。

一位企業家坦言: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出發點很好,但我們很多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往往只是一時疏忽沒有年報,主觀過錯並不大。而一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貸款、簽合同、招投標,甚至企業負責人個人出行、買房買車、子女上學都受到了限制,感覺懲戒的範圍過寬,對企業發展造成了一些阻礙。

如何看待一些企業反映的“懲戒範圍過寬”這個問題?

“首先企業不應把年報當小事,每個企業都應依法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依法進行年報和報送即時信息。”工商總局企業監管局局長馬伕認為,銀行等機構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或相關負責人做出限貸的決定,是銀行從其貸款風險考量自主做出的決定。正説明社會方方面面在信用監管和社會共治方面的意識逐步強化,信用約束的作用正在逐步發揮。

同時,企業也不要認為一旦忘記年報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就翻不了身,及時補報後就可以申請移出異常名錄。但如果破罐子破摔,三年經營異常名錄不移除則會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俗稱“黑名單”)。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把企業每次的違法違規行為都記錄在案,由市場去評定,由消費者去評定,由銀行去評定,由進行交易的人去評定,這樣可以更好地發揮社會共治的作用。當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都進入系統的時候,社會就迎來公平競爭、良好秩序的時代。”馬伕説。(記者 林麗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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