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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47項懲戒措施讓“老賴”無所遁形

2017-04-21 10: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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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廈門4月21日電(記者顏之宏)失信信息將加載入市民卡、住房貨幣化補貼將被強制劃扣、自費供子女出國留學將被限制……廈門市日前公開發佈《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細則》,涉及聯合懲戒單位65家,涵蓋聯合懲戒措施13大類47小項。

據介紹,此次公佈的“實施細則”有七大亮點,如明確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加載到個人市民卡信息系統,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享受各類公共服務優惠政策;有關機關可以查詢、控制住房貨幣化補貼,在保障被執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條件情況下,法院可以要求相關單位強制劃撥被執行人的住房貨幣化補貼;被執行人在債務尚未償清的情況下,以自由財産供其子女自費出國留學的行為將被限制。

此外,限制開展港口和水路經營業務、限制進入律師和公證員等行業執業、限制擔任企業高管等被列入“實施細則”。

對於多部門聯動懲戒失信被執行人方面,廈門市專門印發了各單位責任清單及相應的考評分值,廈門市執行聯動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責任清單及考評方案,對各單位落實聯合懲戒工作情況進行定期考核和通報,督促各單位嚴格按照“實施細則”履行聯動職責。

據介紹,下一步,有關機構將推動各聯動單位將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系統嵌入單位工作業務系統,把失信被執行人核查工作作為本單位管理、審批、工作流程前置審查程序,實現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自動比對、自動攔截、自動監督、自動懲戒和自動反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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