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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將自動延期到期的暫住證

2017-02-17 15: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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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廈門2月17日電(記者 顏之宏)記者日前從廈門市公安局獲悉,為有效緩解廈門流動人口集中辦理居住證問題,經福建省公安廳同意,特對廈門市流動人口的暫住證予以自動延期,凡暫住證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後到期的,其有效期將自動延長至2017年11月30日。

據了解,自2016年12月1日居住證制度正式實施以來,由於廈門流動人口數量大、密度高,造成部分居住證受理窗口擁擠,申請人多次往返、長時間排隊等待,給群眾帶來不便。

據廈門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凡暫住證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後到期的,福建省治安管理系統會自動將暫住證有效期延長至2017年11月30日,暫住證持有人無需專門到公安機關辦理延期手續。對於暫住證有效期已在2016年12月1日前到期的,根據《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的相關規定,相關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勞動合同、租房合同或連續就讀證明,到轄區派出所或街道辦、鄉(鎮)政府和社區服務機構申請居住證。

據介紹,在延長期內,暫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包括積分入學、醫社保、出入境、車駕管、落戶等惠民政策,與辦理持有居住證的流動人口一致。

另據記者了解,廈門市公安機關正在抓緊研發“居住證網上受理”功能,將推出微信受理平臺。廈門市公安機關提醒,在廈流動人口不必急於到窗口申請辦理居住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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