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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印發通知支持首批産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建設

2017-04-21 12:24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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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和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有關部署,按照《關於支持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産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和《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産業轉型升級示範區管理辦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國家開發銀行聯合印發了《關於支持首批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産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支持遼寧中部(瀋陽-鞍山-撫順)、吉林中部(長春-吉林-松原)、內蒙古西部(包頭-鄂爾多斯)、河北唐山、山西長治、山東淄博、安徽銅陵、湖北黃石、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婁底)、重慶環都市區、四川自貢、寧夏東北部(石嘴山-寧東)等12個城市(經濟區)建設首批産業轉型升級示範區,並明確了各示範區已初步取得的經驗及建議下一步重點探索的示範領域。

這12個城市(經濟區)均是《全國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規劃(2013-2022年)》和《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3-2020年)》明確的典型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經各自省級人民政府推薦申報建設示範區。這些城市近年來在産業轉型升級領域開展了大量的工作,與全國同類城市相比,基礎條件好、工作力度大、改革創新舉措實、示範作用明顯,並已初步形成了一批推進産業轉型升級的典型經驗做法。支持這些城市建設産業轉型升級示範區,有利於促進這些城市(經濟區)經濟轉型發展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利於提高這些城市(經濟區)産業集約化發展水平,有利於提高這些城市(經濟區)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有利於示範帶動、典型引路、以點帶面、率先突破,為全國同類城市轉型發展探索經驗。

《通知》要求,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首批産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建設。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加快建立省級層面推進機制和相關地市層面落實工作機制,形成部門指導、省級統籌、市級主體的分工體系。包括多個毗鄰城市的示範區,省級層面要建立領導、協調和推進機制,城市間要建立定期會商和協調溝通機制,協同推進示範區建設。

二是明確重點任務。儘快修改完善示範區建設方案並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印發實施,圍繞示範區建設方案和“建議重點探索的示範領域”,結合本地實際,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明確分階段重點建設任務。

三是形成政策合力。加快落實支持示範區和示範園區建設的産業政策、創新政策、投資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出臺可操作、有特色的配套政策,優先安排在示範區實施各類改革創新試點,支持示範區在重點領域先行先試、取得突破。

四是建立年度評估制度。組織對示範區建設進展和效果進行年度評估,建立健全評估考核獎懲激勵機制和動態調整、有進有出的示範區管理體系。對改革創新舉措實、真抓實幹成效明顯的示範區,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並對其典型經驗和特色做法在全國進行宣傳推廣;對連續三年進展緩慢、工作不到位的示範區,取消資格,不再享受相應政策。

《通知》明確了各示範區已初步取得的經驗和可推廣示範的典型做法,包括建設重大改革開放平臺、建設創新平臺和創新聯盟、加快推進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提升裝備製造業核心競爭力、推動産城融合發展和城市綠色轉型發展等,同時也明確了各示範區下一步要重點探索的示範領域,包括支持傳統優勢産業改造升級和延伸産業鏈、通過創新加快培育新技術新産業、積極承接産業轉移和加強産業合作、加快特色産業園區和産業集群建設、推進軍民融合、探索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製造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等。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聯合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國家開發銀行,儘快落實支持示範區建設的相關政策,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和年度評估制度,及時總結推廣示範區取得的經驗,協調解決示範區建設中的問題,推動示範區建設取得實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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