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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環境執法 倒逼企業守法

2017-04-23 07:2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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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全國環境監管執法情況——
嚴格環境執法 倒逼企業守法

4月21日,環境保護部召開發佈會,通報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一季度全國環境監管執法情況。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用4句話總結今年一季度全國環境監管執法情況:“執法力度不斷加強,執法手段不斷豐富,執法方式不斷創新,執法能力不斷提升。”

執法力度不斷加強

“目前,我國已基本建立了國家—省—市—縣四級環境監察執法體系,機構總數超過3000個,人員超過7萬。”田為勇説,2015年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實施後,賦予了環保部門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産停産、移送行政拘留和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等5個新手段,“衡量一個地方履行新環保法是否有成效,很重要的一個指標就是有沒有辦理五類案件,辦了多少五類案件”。

田為勇説,2016年以前,環境監察執法機構未納入政府執法部門序列,需要同級環保部門委託才可以進行執法。2016年以來,環境監察執法機構實現了“名正”“言順”“軟實力”提升的轉變。

田為勇介紹説,2016年,全國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3.78萬件,罰沒66.3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4%、56%,無論從案件數量和處罰金額上,都創出歷史新高;今年第一季度,在環保法四個配套辦法執行方面,全國辦理五類案件總數4987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224件,同比上升54%;查封扣押案件2190件,同比上升229%;限産停産案件1228件,同比上升308%;移送行政拘留958起,同比上升206%;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387起,同比上升46%。

借科技提升執法效能

目前,大數據、互聯網+、雲計算以及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手段與環境執法工作深度融合,科技手段成為提升執法效能的“放大器”。

以往的環境執法多以日常巡查為主,缺乏針對性。田為勇説,2016年,環保部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按照3千米×3千米劃分網格,對各網格的大氣質量進行長期監測。通過大數據分析並剔除氣象干擾,找出大氣污染程度較高的熱點網格,推動地方環保部門實施精準執法。近期查處的大量小散亂污企業,就是運用熱點網格的貢獻。

“今年3月底京津冀地區‘2+26’個城市完成自查,拿出了5.6萬家小散亂污企業清單,這些企業到今年的10月份將全部淘汰清理。”田為勇説,確保今年小散亂污企業治理取得決定性的進展,是解決京津冀大氣污染,打好藍天保衛戰一個重要的手段、一個重要的環節。

繼續抓好專項執法行動

近期,特別是環保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開展以來,一系列拒絕督查組檢查、阻礙督查執法的惡劣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對此,田為勇表示,目前我國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高發多發態勢仍沒有根本性扭轉,企業頂風非法排污的現象還比較普遍,暴力抗法的案例時有發生。與此對應的是,全國環境監管執法能力依然相對薄弱,難以承擔繁重執法任務。

田為勇表示,環保部將持續加大環境污染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通過嚴格執法、提高違法成本等多種方式,綜合施策,倒逼企業提高自主守法率。同時,繼續突出重點抓好專項執法行動,務求取得實效。(記者 曹紅艷 李芃達)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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