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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規範農村綜合改革補助資金管理

2017-05-01 07:38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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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農村綜合改革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動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改革發展重大決策部署的有效落實。近日,省財政廳制定出臺了《甘肅省農村綜合改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農村綜合改革補助資金主要用於農村一事一議公益性項目建設、美麗鄉村建設、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以及其他需要開展的農村改革試點工作,需要開展統籌整合的按相關規定執行。省財政廳按照農村人口、鄉村個數、財政困難程度、重點改革任務、脫貧攻堅任務等主要因素及權重分配至縣(市、區),同時根據市(州)預算安排和工作開展情況,適當給予獎補。資金使用單位要自覺接受並配合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辦法》規定,各級財政、農村綜合改革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資金分配、項目安排中,存在違反規定分配資金,向不符合條件的單位或項目分配資金或擅自超出規定的範圍或標準分配資金等行為,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農村綜合改革補助資金使用管理中有關單位及個人存在弄虛作假或擠佔、挪用、滯留資金等財政違法行為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記者 沈麗莉、實習生 水菲菲)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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