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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升級對金融業的監管——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金融安全重要講話精神系列述評之二

2017-05-03 21: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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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3日電(記者 許晟)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就維護國家金融安全進行第四十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就維護金融安全提出6項任務,任務之一便是加強金融監管。

當前,我國已成為金融大國,相比于改革開放初期比較單一、狹窄的金融機構、金融業務,如今的銀行業務範圍不斷擴大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等不斷增多,特別是互聯網金融創新迭出,使我國面臨的金融監管挑戰越來越大。

加強金融監管是為了維護百姓權益。隨著居民“資産配置”意識的不斷增強,理財産品被越來越多普通百姓接受,但百姓金融風險防範意識尚有不足,一些金融機構鋌而走險、打監管擦邊球,甚至直接破壞法律法規的意圖,損害百姓合法權益。加強監管就是要讓百姓的“錢袋子”更安全。

加強金融監管是為了維護金融市場秩序。近些年來,我國金融市場快速發展,也出現了一些破壞金融市場秩序的偽創新和規則破壞者,如若不加以嚴厲監管,勢必會使市場中的“好人”受傷,影響整個金融市場穩定健康發展,金融市場的功能難以發揮。只有金融市場秩序得到維護,金融才能更好地服務國民經濟。

加強金融監管更是為了維護國家金融安全。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到今天,經濟社會的許多方面已經離不開金融市場的支持,一旦金融領域發生風險事件,就會牽動實體經濟。加強金融的全局性監管,可以把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有利於國家金融安全。

習近平總書記在提出任務時還強調,統籌監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統籌監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統籌負責金融業綜合統計,確保金融系統良性運轉,確保管理部門把住重點環節,確保風險防控耳聰目明,形成金融發展和監管強大合力,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

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是防範“大而不倒”機構風險事件于未然;對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監管是為了織好金融安全網;統籌負責金融業綜合統計則是為了準確掌握整個金融系統的信息和數據,做到對全局、對風險心中有數,為防控風險提供一幅全景地圖。

三個統籌是我國金融業混業經營新趨勢下的迫切要求。在機構層面,我國已有不少企業持有多種金融牌照,金融機構間相互投資現象普遍存在;在産品層面,相互嵌套的理財産品、影子銀行等,同時包含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多個要素,監管層理應彼此協調,多方面統籌,嚴控各環節風險。

種種跡象顯示,金融業的監管正在加強。近期,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在多個場合向違法違規主體頻頻喊話,多個部門不斷發文加強對金融重點領域、金融市場亂象的監管,監管部門間的合作明顯增強。

已經有部分不守規矩的市場主體受到相關處罰。證監會給資本市場“大鱷”鮮言開出高達34.7億元的“史上最大罰單”,並終身禁入證券市場;前海人壽時任董事長姚振華被禁止進入10年等個案已有不少。從罰款金額上看,僅今年一季度,我國金融監管部門對違規機構的處罰金額已達數十億元。

作為規範、管理、監督金融機構、金融業務、金融市場的必要手段,金融監管在金融活動産生後不久便應運而生。隨著我國居民財富的增加,金融活動在國計民生中的影響越來越大,我們要著力升級監管能力和水平,更好維護國家金融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百姓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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