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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調整高速通行費

2017-05-05 10:02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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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業發展
我省調整高速通行費
六項優惠措施昨起執行

記者從省高速公路公司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調整高速公路通行費支持物流業發展的意見》,從全面落實“綠色通道”通行費免徵政策、鼓勵採用電子繳費方式享受優惠、對集裝箱車輛加大優惠幅度、對大型貨運車輛試行區間差異化收費、對大型物流企業車輛試行差異化收費、對廈漳大橋試行車型差異化收費等6個方面入手,降低物流成本。這些優惠措施自2017年5月4日起執行,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全面落實“綠色通道”通行費免徵政策。嚴格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全面落實“綠色通道”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産品車輛給予免徵通行費。同時,為進一步鼓勵冷鏈物流業發展,對本省裝運符合規定的冷鮮、凍鮮農産品運輸車輛給予免徵通行費。

鼓勵採用電子繳費方式享受優惠。鼓勵物流車輛使用閩通卡電子支付方式,進一步降低油耗、時間等運輸成本,推進物流經濟“互聯網+”信息化。對使用記賬卡的車輛實行通行費減徵2%,使用儲值卡的車輛實行通行費減徵5%。

對集裝箱車輛加大優惠幅度。對承運我省沿海港口裝(卸)船的外省貨物的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統一降低為2類車標準徵收車輛通行費;承運我省沿海港口裝(卸)船的其他貨物的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統一按車型分類標準徵收車輛通行費。

對大型貨運車輛試行區間差異化收費。試點選擇G3-G25京臺閩浙界至長深閩粵界路段、G1514-G3-G25寧上閩贛界至長深閩粵界路段(途經南平、三明、龍岩三市)、S0311浦建閩浙界至浦建閩贛界路段(途經南平、三明兩市)和G1514寧上閩贛界至寧德灣塢路段(途經南平、寧德兩市)等四條路線,對路段內行駛的30噸以上大型貨運車輛實行“遞遠遞減”的階梯計費方式,即行駛里程超過100公里的,100~200公里(含200公里)的里程部分,減徵20%;200~300公里(含300公里)的里程部分,減徵30%;300~400公里(含400公里)的里程部分,減徵40%;400公里以上的里程部分,減徵50%。

對大型物流企業車輛試行差異化收費。鼓勵物流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併重組、協作聯盟等方式做大做強,通過規模化經營提高物流服務的一體化、網絡化水平。對年度繳納省內高速公路通行費800萬元以上的本省物流企業,下一年度使用閩通卡支付的通行費一律給予減徵5%,其中,每年增量通行費部分給予減徵10%。

對廈漳大橋試行車型差異化收費。為促進廈漳城市聯盟,對在漳州招銀港站與廈漳大橋站往返通行並安裝閩通卡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採取“遞多遞減”的階梯計費方式,即每月行駛次數超過10趟次的,10~20次(含20次)的趟次部分,減徵20%;20次以上的趟次部分,減徵40%。(記者 吳宏雄 陳旻 通訊員 楊新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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