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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甲級資質單位審查結果公示

2017-05-05 11:34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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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29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1號)和《國土資源部關於修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5部規章的決定》(國土資源部令第62號)的規定,經審查,下列單位獲准延續,現將獲准延續單位名單及其申報材料等有關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自發佈之日起7天。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與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防治處聯絡,反饋意見請提供真實姓名和有效聯絡方式。

公示期結束後,我部將發佈公告確定領證事宜。

聯絡電話:010-66558322 66558316(傳真)

附件:

1.獲准延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甲級資質單位名單

2.獲准延續地質災害防治甲級資質單位申報材料有關信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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