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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印發關於彌補監管短板構建嚴密有效保險監管體系的通知

2017-05-07 14:08 來源: 保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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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健全保險監管體系,促進保險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中國保監會印發《關於彌補監管短板構建嚴密有效保險監管體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級保險監管部門要深入排查梳理,找準並彌補存在的短板,切實完善監管制度,改進監管方式,深化改革創新,構建嚴密有效的保險監管體系,提升監管效能和權威性。

《通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保險監管系統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採取一系列措施推進監管制度的改革完善,維護了保險市場持續穩定發展。同時,近年來保險業出現的一些突出風險和問題,暴露出在保險監管制度和實踐中還存在短板。保險監管系統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金融監管、維護金融安全的要求,在彌補監管短板工作中統一思想認識,把握正確方向。一是堅持目標導向,強化為民監管。要以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為根本,以風險防控為核心,以推動保險業強化保障功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為主線,全面檢視和梳理完善保險監管各方面的制度措施,真正將監管導向貫穿其中,將“保險業姓保、保監會姓監”落到實處。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源頭監管。要對當前保險市場存在的突出風險和問題,查找保險監管制度、實施細則、執行機制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逐項增補完善,不斷紮緊監管制度的籠子。三是堅持統籌協調,強化系統監管。要加強不同領域監管工作的協調聯動,對保險市場主體建立立體化、全流程、無縫銜接的監管體系。加強工作溝通和監管信息共享,統籌運用各種手段和措施,提升金融監管穿透力。四是堅持依法公正,強化從嚴監管。要推進保險監管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堅持公正透明原則,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通過建章立制規範監管權力運行,強化監管行為監督和責任落實。

《通知》要求,各級保險監管部門要抓住重點領域,加快堵塞制度漏洞,補齊制度短板,解決監管制度滯後、缺位、交叉、重疊甚至相互衝突等問題。要健全公司治理監管制度,加強機構股權、入股資金真實性和關聯交易監管。按照服務實體經濟的導向,嚴格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深化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實施,對行業風險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夯實保險産品管理制度,從嚴做好産品監管。完善保險仲介市場監管制度,推動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保險公司投訴處理主體責任。完善高管人員管理制度,建立高管人員“黑名單”。提升新型業務監管水平,引導新型業務規範發展。同時,要進一步彌補監管機制、監管手段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強化薄弱環節,全方位提升監管效能。加強監管機制的協調統一,強化上下聯動,統一監管標準,完善內部程序。加強前端審批與後端監管的協同,確保管住管好後端,提升審批透明度。加強監管基礎設施建設,加強信息數據協同互通和共享應用,運用大數據提升監管效能。加強非現場監管與現場檢查聯動,完善非現場監測評價機制和風險預警指標體系,修訂現場檢查工作規程。加大行政處罰和信息披露力度,強化外部監督約束。強化司法手段運用,加大涉嫌犯罪行為移送力度,探索案件協作執法。落實問責機制,強化監管問責、機構問責、監管者問責。強化監管幹部考核培訓和交流鍛鍊,切實提升監管幹部隊伍素質和能力。

《通知》要求,各級保險監管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在會黨委的統一部署下,強化責任意識、機遇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勇於揭示問題、善於解決問題,將補短板作為理順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樹立監管形象的重要突破口,認真部署實施;堅持簡政放權的正確方向,注重以改革創新的辦法解決短板問題,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手段和措施;堅持上下聯動、協調有序推進,確保保險監管補短板工作深入紮實、取得實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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