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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集中救治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患者

2017-05-08 14:00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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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集中救治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患者
個人自付合規費用不超過3000元

日前,省衛計委、省財政廳、省扶貧辦聯合印發《甘肅省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實施方案》,整合全省醫療、醫保、救助資源,在2018年底前,對全省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和民政部門核實核準的農村特困人員和低保對象中,罹患50種農村重大疾病的患者進行集中救治。《方案》明確,符合條件的大病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可先診療、後付費,一站式即時結算,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不超過3000元,超出部分由當地縣級政府兜底解決。

《方案》要求,各地按照“鄉村摸底排查、縣(市、區)級建立臺賬、市(州)級和省級逐級審核”的工作流程,在今年6月5日前建立救治臺賬。以保證質量、方便患者、管理規範為原則,確定定點醫院及診療病種。定點醫院原則上設置在具備相應診療條件和救治能力的縣級醫院和市級醫院,對於縣級醫院和市級醫院不具備診療條件和救治能力的病種,可以設置在省級醫院。各級定點醫院間要建立疑難重症病例會診、遠程會診、雙向轉診、定期巡診等工作機制,通過對口支援、巡迴醫療、派駐治療小組等方式開展救治工作。按照“保基本、兜底線”的原則,制定診療方案和臨床路徑,首選基本醫保目錄內安全有效、經濟適宜的診療技術和藥品、耗材等,嚴格控制醫療費用。根據臺賬登記的救治對象患病情況,以縣為單位有計劃地組織患者到定點醫院進行救治。各定點醫院要為農村貧困大病患者開通就醫綠色通道,配備臨床經驗豐富的醫務人員,實施醫療救治。

《方案》明確,50種農村重大疾病實行單病種付費管理,在規範診療行為、強化質量監管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臨床診療費用的控制與管理。已確診的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患者,在省、市、縣、鄉、村所有定點醫療機構看病就醫,入院時免交押金,出院時僅支付個人自負費用部分。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報銷、大病保險報銷及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制度,患者出院當天即可結清自付費用。落實相關優先優惠政策規定,大病患者經現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及救助後,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控制在3000元以下,切實減輕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患者就醫負擔。(記者 宜秀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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