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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署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管理工作

2017-05-11 06:44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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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五個確保 力促教育公平
教育部部署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管理工作

近日,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對今年的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管理工作進行了統籌部署。據了解,2017年計劃安排將繼續促進公平,維護廣大考生切身利益,實現“五個確保”:確保各地高考錄取率不降低,確保省際高考錄取率差距進一步縮小,確保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學生人數進一步增加,確保中央部委所屬高校本科招生總規模和投放到各省份的招生計劃總量不降低,確保實現國家年度高等教育事業發展宏觀管理目標。

《通知》指出,要進一步促進高等教育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公平。2017年,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共安排28.7萬人,其中本科16.7萬人、專科12萬人,主要由公辦高校承擔。適度擴大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三個專項計劃,其中國家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安排6.3萬人、地方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原則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教育部各項要求,組織有關高校足額落實上述招生計劃。從2017年起,各地、各部門所屬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與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國家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分列下達。

《通知》要求統籌做好普通本專科和研究生招生計劃管理工作。“十三五”期間,中央部委所屬高校和地方重點建設高校要統籌做好普通本專科和研究生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原則上不得減少本科招生計劃。各地、各部門要繼續行使好普通高職(專科)招生計劃審批和管理權,充分考慮辦學條件和考生入學機會,合理確定本地、本部門2017年高職(專科)招生總量和所屬高校分校招生計劃,保證高職(專科)教育質量。

為加強規範管理,《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和報教育部備案的高職(專科)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對招生辦學行為不規範和辦學條件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學校,主管部門要堅決調減招生規模,情況嚴重的要暫停招生;未經教育部和軍隊有關部門批准,任何軍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無軍籍學生開展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加強對普通高校舉辦預科班的管理,未經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預科班等。

《通知》下發後,教育部將加強對各地招生錄取工作的實地督查,確保2017年預期政策目標順利實現。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