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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11批次藥品不合格
的通告(2017年第74號)

2017-05-11 21:16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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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大連市藥品檢驗所等6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赤峰維康生化制藥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生産的11批次藥品不合格。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産品的標示生産企業、藥品品名和生産批號為:馬應龍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批號為150609的地奧司明片,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批號為160513的復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成都倍特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批號為150504的鹽酸黃酮哌酯片,赤峰維康生化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批號為20150601、20150602、20150702的依那普利氫氯噻嗪咀嚼片和批號為20150601的依那普利氫氯噻嗪分散片,辰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批號為1509130912的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鈉,海南皇隆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批號為201512012和201602012的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鈉,甘肅大得利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批號為160702的注射用腺苷鈷胺。不合格項目包括含量測定、溶出度、含量均勻度、有關物質等(詳見附件)。

二、對上述不合格藥品,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産品,並進行整改。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生産企業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産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三個月內公開對生産銷售不合格藥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報告總局。

特此通告。

附件:11批次不合格藥品名單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5月1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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