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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跨域立案”讓當事人就近選擇法院起訴

2017-05-21 15: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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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5月21日電(記者 張展鵬)就原告鄭某訴被告南京某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清算責任糾紛一案,南京市鼓樓區法院與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法院近日完成跨域立案材料交接工作,這是江蘇首例省內外法院跨域異地立案案件。

記者近日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立案登記制改革兩週年之際,江蘇高院開展立案訴訟改革,對屬於江蘇省內異地法院管轄的案件,當事人不需要因法院管轄而奔波訴訟,可以就近選擇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從而實現“跨域立案”。

“改革的原動力在於方便群眾,讓當事人享受到快捷便利的訴訟服務。”江蘇省高院立案庭庭長張婷婷説,江蘇多市地域面積大、地形狹長,群眾立案往往需要往返奔波。自去年5月1日起,鹽城兩級法院全面推行“跨區域立案”,當事人根據自己住所情況選擇相關法院就近立案。

張婷婷説,總結鹽城經驗後,江蘇著力改變全省法院之間條塊分割、各自為戰的狀況,建立起系統化、常態化、制度化的協同聯動機制,開創跨地域、跨法院、跨層級的訴訟服務新格局。並嘗試進一步擴大協作範圍,實現與省外法院之間的跨域立案。

據介紹,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跨域立案”試點法院,江蘇高院已制定總體工作方案,對該項工作的人員、技術、設備保障等提出具體要求,並舉行全省法院跨域立案業務培訓,同時要求全省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跨域立案窗口,以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公佈服務範圍和工作流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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