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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將全面放開放寬重點群眾落戶限制

2017-05-23 07:21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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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將全面放開放寬重點群眾落戶限制
2020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

5月22日,記者從省政府常務會上獲悉,我省將全面放開放寬重點群眾落戶限制,加速破除城鄉區域間戶籍遷移壁壘,到2020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

根據會議通過的《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我省將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1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

按照方案,在小城市和建制鎮居住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即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市轄區(西安市市轄區除外)居住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便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即有合法産權住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租借、寄住)並連續居住1年以上;有合法穩定就業。

同時,我省還將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積極探索實行農村籍高校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高校錄取的農村籍學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至高校所在地,畢業後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或者遷入我省的就(創)業地。

根據規定,我省在農村地區實行來去自由的戶口遷移政策,只要是在2015年3月19日以後辦理了進城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其本人或配偶在建制鎮或小城市的農村原籍具備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且實際長期居住的,可將戶口遷移至原籍。

此外,我省還放寬了投靠類落戶條件,具有我省市轄區(西安市市轄區除外)、建制鎮和小城市戶籍的人員,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投靠落戶。

為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利益,我省還將建立進城落戶農民“三權”維護和自願有償退出機制。各地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其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或將其作為進城落戶條件。(記者 周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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