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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臺義務教育督導新規:
從基本均衡走向優質均衡

2017-05-23 22: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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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23日電 教育部23日發佈《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何秀超介紹,希望通過這一辦法的實施,推動義務教育在基本均衡發展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成果,提高質量,做到優質均衡。

何秀超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截至2016年底,全國已有1824個縣(市、區)通過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國家認定,今年,還將有500個左右的縣(市、區)接受國家督導評估認定,屆時合計總數將達到2300個左右,佔全國總數近80%。鞏固基本均衡發展成果,實現優質均衡發展,已經成為這些地區義務教育新的緊迫任務。

相較于教育部2012年印發的《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新辦法在基本均衡發展評估指標基礎上,增加了一些新的指標,如骨幹教師配備、體音美專任教師配備、網絡多媒體教室配備、校園文化建設水平、課程開齊開足率、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相關科目學生學業水平等。此外,新辦法提出一些新標準和新方法,並將“教育質量”作為一個獨立的部分,設計了9項指標,加重了對“質量”評估的權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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