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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廳:嚴禁高中超計劃招生

2017-05-25 11:27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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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嚴禁高中超計劃招生
嚴禁“人籍分離”,堅決清退無學籍學生

為嚴格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教育公平,省教育廳今天對新生學籍認定有關工作作出規定,明確嚴禁普通高中學校超計劃招生。

省教育廳規定,各普通高中學校在當年秋季開學10個工作日後不再錄取新生。學生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註冊的,開學前可向學校申請延期註冊一次,延期註冊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對開學後兩周仍未到校註冊且未辦理延期註冊手續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由學校在省中考管理系統上作“挂起”操作(民辦學校自費生作“退檔”操作)。“挂起”的學生,其餘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接收入讀。

省教育廳特別強調,除按規定正常辦理轉學手續、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手續或外國籍學生註冊等手續的學生外,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接收未參加我省中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學生或被中職學校錄取的學生就讀。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在10月底前組織開展一次新生學籍“人籍一致”核查,嚴格按照中招錄取結果復核普通高一新生學籍,嚴禁出現“空挂學籍”、“借讀”等人籍分離行為,堅決清退無學籍學生。

省教育廳還將建立普通高中招生和學籍管理情況定期督查制度和通報制度,對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視情況核減學校第二年招生計劃或取消學校招生資格,並依據有關文件和《海南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或條款進行責任追究處理。(記者 陳蔚林 通訊員 雲慧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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