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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本級機關事業人員領取養老金重點審核
三類事項

2017-05-27 08:53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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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在辦理養老金條件審核時,將重點確認三類事項。5月26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為適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參保人員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工作要求,省人社廳下發了《關於參加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領取養老金條件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就單位申報、審核確認等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通知要求,在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參加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中直駐遼機關事業單位,應為其工作人員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時辦理申領手續。省人社廳對參保單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重點確認三類事項,包括出生時間、退休年齡、退休類別等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參加工作時間、工作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2014年9月和退休時的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等參保人員在職時的相關基礎信息;改革後是否按規定參保繳費,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是否達到或超過國家規定的最低年限等。

此外,2014年9月30日前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榮譽稱號符合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且在2014年10月1日後退休並保持榮譽的人員,退休時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資金從原渠道列支。自本通知發文之日起,機關工作人員特殊貢獻待遇核準工作停止辦理。(記者 徐鐵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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