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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寧夏地方政府債務限額1375.9億元

2017-05-27 09:58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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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了《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2017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同意自治區人大財經委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2017年全區地方政府債務限額1375.9億元。

每年全國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和總限額,由國務院報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財政部在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准的限額內,提出每年各省區的政府債務新增限額和總限額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下達各省區,並向社會公開。按照中央關於政府債務管理有關要求,自治區政府需要將財政部下達的債務限額提請同級人大常委會批准。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核定我區2017年度全區政府債務限額1375.9億元,比上年新增債務限額135億元。根據財政部通報,永寧縣、吳忠市本級被列入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地區,銀川市本級、金鳳區、石嘴山市惠農區、海原縣被列入政府債務風險提示地區。在制定2017年全區新增債務限額(新增債券)安排方案時,已被財政部列入風險預警地區的市縣,2017年一律不再安排新增政府債券,通過逐年壓縮債務規模,將其債務風險指標控制在合理區域。

對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提出,建議自治區政府要建立健全評價政府債務風險程度的指標體系,加快完善政府債務風險的預警、應急、救助和責任追究機制。要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債務公開辦法,明確政府債務信息公開的原則、主體、方式及程序等內容,積極推進地方政府債務公開。要對債務風險較高的市縣採取多種方式償還債務,嚴格控制新增債務,切實降低風險。要建立政府債務違規舉借責任追究制度,對違規舉債的典型地區和責任人員,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形成警示效應,樹立法律權威。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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