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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醫療機構不得限制患者憑處方到藥店購藥

2017-05-30 09:15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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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改革完善藥品生産流通使用政策
醫療機構不得限制患者憑處方到藥店購藥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産流通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要求醫療機構應按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並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探索醫療機構處方信息、醫保結算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

意見提出,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制定醫藥代表登記備案制度,加強對醫藥代表的管理,各設區市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進行備案,備案信息及時公開。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諮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其失信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同品種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生産企業達到3家以上的,在藥品集中採購等方面不再選用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未超過3家的,優先採購和使用已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加快按通用名制訂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儘快形成有利於通過一致性評價仿製藥使用的激勵機制。

落實企業藥品質量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嚴格執行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GMP),對藥品原輔料變更、生産工藝調整等應進行充分驗證;如實記錄生産過程各項信息,確保數據真實、完整、準確、可追溯。

支持藥品生産企業兼併重組,簡化集團內跨地區轉移産品上市許可的審批手續,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提高醫藥産業集中度。完善政策支持和服務體系,引導具有品牌、技術、特色資源和管理優勢的中小型企業,以産業聯盟等多種方式做優做強;提高集約化生産水平,促進形成一批臨床價值和質量水平高的品牌藥。

健全短缺藥品、低價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機制,建立完善短缺藥品信息採集、報送、分析、會商制度,動態掌握重點企業生産情況,統籌採取定點生産、藥品儲備、應急生産、協商調劑等措施,確保藥品市場供應。完善應急採購預案制度,加強應急採購管理。

認真落實藥品購銷“兩票制”要求,進一步壓縮藥品流通環節,凈化藥品流通環境。藥品流通企業、醫療機構購銷藥品要建立信息完備的購銷記錄,做到票據、賬目、貨物、貨款相一致,隨貨同行單與藥品同行。

聯合開展專項檢查,嚴厲打擊租借證照、虛假交易、偽造記錄、非法渠道購銷藥品、商業賄賂、價格欺詐、價格壟斷,以及偽造、虛開發票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懲處違法違規企業和醫療機構,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記者 馬彥銘)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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