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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共享技術堵住騙匯後門

2017-06-01 07:24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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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管理局開放報關電子信息滿月,銀行審核付匯既快又準——
數據共享技術堵住騙匯後門


近年來,不法企業偽造和重復使用報關單騙匯的案件時有發生。不法企業可以自行多次打印報關單,在不同的銀行付匯;還有的甚至偽造報關單,虛構貿易背景。針對這一漏洞,今年5月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向銀行開放報關電子信息,該系統運行以來,銀行風控和服務效率大為提升,企業辦理正常的匯付業務更加快捷

5月初的一天,交通銀行一位櫃員在為一企業客戶辦理進口付匯業務時,使用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報關信息核驗”模塊,為該客戶實施進口報關電子信息核驗。幾十秒後,核驗結果顯示,已有另一家銀行對該客戶實行了同樣的核驗。換句話説,該客戶涉嫌重復使用同一筆報關信息在多個銀行付匯,根據相關規定,交行立即攔截了這筆1.5萬美元的付匯業務。

中國銀行某分行為一家進出口企業辦理進口支付,在“報關信息核驗”模塊查詢時發現,該企業提供的報關單已在其他銀行辦理過全額付匯,該企業此次向銀行提交的付款指令,企圖重復利用報關單付匯,涉及金額9.4萬美元。

近年來,國家外匯管理局通報的違規案例顯示,不法企業偽造和重復使用報關單騙匯的案件時有發生。但報關單信息由海關管理,銀行在不掌握信息的情況下,要核實付匯等業務中的真實貿易背景,杜絕偽造和重復使用的情況,往往事倍功半,企業也要付出較高的時間成本。

今年5月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向銀行開放報關電子信息,銀行有了查詢貿易真實性信息的新渠道。記者從多家銀行了解到,該系統運行以來,銀行風控和服務的效率大為提升,企業辦理業務更加快捷。

堵住漏洞一舉兩得

建設銀行國際業務部副總經理黃瑋告訴《經濟日報》記者,企業如果偽造或者重復使用報關單付匯,銀行查起來很困難。

2012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後,外匯局從事前管理轉為事中事後監管,更加注重對銀行和企業的合規性監管,越來越強調銀行基於“展業三原則”(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自主審核企業交易的真實性,保證每筆外匯業務對應真實的貨物貿易交易背景。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有了自由度,對於了解較多的企業,可以簡化手續,提升效率;但對於了解較少的企業,只能通過要求企業提供更多單據來確認交易的真實貿易背景。

目前,貨物貿易報關單仍然是銀行研判企業貨物貿易背景是否真實的重要憑證。真實的報關單信息可以顯示企業進口的貨物確實已經到岸,銀行為企業辦理付匯也就更加有把握。

但是,如何審驗報關單的真實性且唯一使用是個問題。根據海關總署的規定,外貿企業可以通過網絡自行打印報關單,海關不再出具簽章的紙質報關單。不法企業可以自行多次打印報關單,在不同的銀行付匯;還有的甚至會偽造報關單,虛構貿易背景。

針對這些不法行為,銀行過去沒有直接途徑可以查詢報關單信息的真實性。5月1日系統上線前,除了要求企業提供更多證明材料或簽注單據等手段外,銀行也利用間接途徑確定報關單信息的真偽。

中國銀行貿易金融部副總經理姜煦説:“以前很苦惱,如果需要審核,中國銀行會讓業務人員到需要付匯的企業去,通過企業的電腦進入海關電子系統,查詢報關單詳細情況。”為解決上述問題,2016年12月份交通銀行山東省分行購買配備了海關電子口岸讀卡器,通過讀卡器和企業提供的IC卡,在網點內通過海關電子口岸核驗報關信息。

實際上,這些方法殊途同歸,都是進入海關系統查詢信息,以確認報關單信息的真實性。

核驗報關單真實性問題的關鍵,其實是海關、外匯局和金融機構之間的數據是否能夠共享。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部分省市的外匯管理部門先行一步,如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建立了對外貿易單證公示平臺,供各家金融機構對企業外貿單證公示和查詢。

在總結廣東省經驗的基礎上,國家外匯管理局通過多方協調,歷經半年多的時間,開始在全國範圍內為銀行提供“報關電子信息核驗”渠道,這實際上是一個共享資金流和貨物流信息的公共平臺。

今年4月份,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共同簽署《關於實施信息共享開展聯合監管的合作機制框架協議》,加快推進跨部門的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共同防範和打擊走私、騙取出口退稅、逃騙匯等違法違規行為。

交通銀行國際業務部高級經理趙劍説,“這給銀行查詢報關單真實性提供了便捷途徑,為銀行合法合理履行貿易背景合規審核職責提供了極大便利”。中信銀行國際業務部總經理助理董振認為,“通過核驗,可以讓銀行有效掌握企業的資金流和貨物流數據,幫助商業銀行更好地落實展業原則”。

根據外匯局的規定和銀行的實際操作情況,核驗並非是硬性要求,是否核驗由銀行自主決定。銀行可以結合對客戶及其業務的了解程度,能確認企業對外付匯業務真實合法的,可不辦理核驗手續。

工商銀行國際業務部副總經理宋揚表示,“辦理單筆等值10萬美元以上貨物貿易對外付匯業務時,外匯局規定原則上應辦理核驗手續,但對於銀行能判斷企業進口背景真實性的業務,銀行可以不核驗”。

如果某家銀行選擇對一個企業客戶實施核驗,就會在核驗系統中留下記錄,如果該企業到另一家銀行再申請付匯,後者就可以系統中的記錄為依據,攔截違規付匯業務。金融機構間信息的共享,解決了重復付匯的問題。農業銀行國際金融部副總經理郭薇説,“現在企業不可能重復使用報關單付匯了,一家銀行核驗過,別的銀行就不會再做”。姜煦説,“現在實現了數據共享,明顯感覺到監管部門在幫我們”。

新手段而非新手續

對於銀行來説,核驗功能上線提供了一個檢驗真實性的新手段,對於辦理業務的企業來説,是否會增加新的手續和成本,是企業關心的問題。

趙劍告訴記者,5月1日之後,企業來銀行辦理付匯需要提供的紙質材料沒有變化,並沒有增加企業的財務成本。

企業來到銀行櫃臺提交材料後,銀行櫃員會在系統內輸入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和報關單號,一次點擊後報關單的信息就呈現出來。郭薇表示,“從農業銀行部分業務大行的情況看,每筆關單核驗用時約1分鐘”。

黃瑋認為,“核驗功能提供了批量導入列表查詢和核驗功能,針對貿易量大、筆數多的企業完全可以通過批量導入的方式辦理核驗,避免了報關單號、付匯金額在系統中重復錄入的繁複工作,便於銀行和企業審查多筆報關信息的付匯總額,減輕了銀行負擔”。

姜煦説,“原來通過間接手段查驗報關單真實性的過程,有可能影響企業正常付匯的效率,現在有了這個工具,就簡單了,可以核驗之後馬上付匯”。

核驗功能提供便利的查詢渠道,提高了銀行服務的效率,減輕了守法企業的負擔,同時,對於違規企業形成震懾。姜煦説,“銀行掌握了新的核驗手段,可以震懾騙匯等不法行為”。

根據外匯局規定,如果在核驗過程中發現企業涉嫌重復使用報關信息、使用虛假報關信息、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供報關信息等情況,銀行應逐筆在系統中對企業加注相應標識。這種標識相當於將對應企業劃入了黑名單,並向全國銀行開放。

郭薇表示,“通過標識企業負面信息數據全國共享,有利於企業加強合規管理,約束自身經營行為,確保交易真實性,進而改善外貿環境,並促進企業社會信用環境建設,這也是整體信用環境建設的一個部分”。

任何系統都有一個完善的過程。據姜煦介紹,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聯合多家銀行通過省級銀行外匯市場自律機制,著手制訂地區性的自律規則,進一步統一和細化何種情況下(比如付匯金額、信用記錄等)銀行應辦理核驗手續,以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為優質企業提供高效便利服務。(記者 張 忱)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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