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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實施創新産品遠期約定政府購買制度

2017-06-01 10:46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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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財政廳日前會同省科技廳、省國資委印發《四川省創新産品遠期約定政府購買暫行辦法》,從6月1日起,我省正式實施創新産品遠期約定政府購買制度。我省是繼廣東後第二個實施該項制度的省份。

創新産品遠期約定政府購買是指針對未來産品,採購人可提出現有市場不能滿足的購買需求,約定購買尚未形成市場的創新産品,降低創新風險。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企業創新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創新成本高,創新産品難以開拓市場。解決這個問題,需要發揮政府採購和公共財政的引導功能,健全完善採購制度,豐富採購方法,進行制度機制創新。

辦法明確,購買的主體包括四川省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及地方財政性資金全額投資或部分投資項目的出資、建設和管理單位。購買資金包括納入政府預算管理的資金、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自有資金。

購買流程是,採購人提出購買需求,並向主管部門提交,省科技廳進行甄別認定並進行公告;採購可委託代理機構進行;確定供應商以後,簽訂合同,約定創新産品與服務技術規格、支付價格、完成時間等。

西南財大財稅學院副院長李建軍表示,對比已有經驗,辦法擴大了購買主體和資金範圍,在政府採購主體的基礎上,增加了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等單位作為購買主體;在財政性資金的基礎上,增加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自有資金作為購買資金。(記者 陳岩)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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