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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提出可用政府購買方式服務農村留守兒童

2016-12-10 17: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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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12月10日電(記者 周相吉)為留守兒童提供監護指導、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專業服務可通過政府購買的方式進行。這是四川省日前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的。

四川提出要加快培育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慈善組織、志願服務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深入社區、學校和家庭,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監護指導、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社會融入和家庭關係調適等專業服務,扶持一批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的品牌公益項目。

據悉,四川將健全“三社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社區、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中的特殊優勢;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支持社會組織、愛心企業依託學校及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立農村留守兒童託管服務機構,財稅部門要依法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

意見指出,要以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家庭盡責、政府主導、全民關愛、標本兼治原則,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落實縣、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職責,建立健全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的救助保護機制。

四川提出到2020年,將努力實現該省90%的鄉(鎮)、80%的村(居)民委員會以及農村寄宿制學校建有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活動場所和必要的關愛設施,四川全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全面建立,救助保護機制有效運行,全社會關愛保護兒童的意識普遍增強,兒童成長環境更加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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