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重慶自7月1日起對所有重型柴油車執行國V排放標準

2017-06-02 15:3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重慶6月2日電(記者 周凱)記者從重慶市環保局獲悉,自2017年7月1日起,重慶市將對所有製造、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執行國V排放標準。凡是達不到國V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將不予登記。

重慶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重慶市按照國家要求,2017年1月1日以來已對製造、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客車、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重型柴油車執行了國V排放標準。在此基礎上,7月1日起將國V排放標準執行範圍擴展至所有類型重型柴油車。

《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機動車生産、進口企業應當向社會公佈其生産、進口機動車車型的排放檢驗信息、污染控制技術信息和有關維修技術信息。《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經濟信息、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生産、銷售的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重慶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環保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開展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督檢查,對新生産、銷售不符合排放標準要求車輛的,嚴格依法查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