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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擬修改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並公開徵求意見

2017-06-02 19: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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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6月2日電(記者 孫飛)記者2日從深圳證券交易所獲悉,為加強證券投資基金上市、終止上市和信息披露監管,強化分級基金風險防範,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深交所近期發佈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2017年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與現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相比,《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2017年徵求意見稿)》主要修改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完善基金上市和終止上市審核程序。引入上市委員會審議機制,由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對基金上市申請和終止上市事宜作出獨立的專業判斷並形成審核意見。

二是完善小規模基金終止上市相關安排。設置基金終止上市觀察期,基金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且相關情形在觀察期內未消除的,基金進入終止上市程序;為保護基金持有人權益,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進入終止上市程序後規定期限內,採取基金轉型或清盤等終止上市實施方案,並要求基金管理人和深交所會員在基金可能或已經觸發終止上市條件後加強風險提示;為加強分級基金監管,對分級基金設置更嚴格的終止上市條件。

三是加強對特殊基金的投資者保護和適當性管理。規定結構複雜、風險較高基金上市時應當有符合深交所規定的投資者適當性安排;基金管理人及深交所會員應當加強上述基金的投資者保護和教育。

四是加強監管,優化業務辦理。進一步明確對違規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信息披露負責人可採取的監管措施;取消常規業務例行停牌,簡化基金上市申請材料。

據悉,本次《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2017年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2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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