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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學專業能否報名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司法部回應將兼顧考慮

2017-06-05 18: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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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記者 羅沙 白陽)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賈麗群5日表示,司法部正在制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在非法學專業人員能否報考的問題上,將充分考慮公眾和社會的預期。

“非法學的到底能不能報考?我們現在正在制定實施辦法。我們會考慮到法律職業隊伍應有的特性和需求,也會考慮到目前法學教育供給的能力是不是能夠滿足這樣的需求,也會考慮到報名者目前和過去各種各樣的學習經歷。”賈麗群説。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印發的《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規定,建立健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將現行司法考試製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加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科學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

“司法考試製度確定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必須參加司法考試。《意見》進一步明確,將涉及公民法人權利義務的保護、具有準司法性質的法律從業人員納入到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範圍內。”賈麗群説。

她説,《意見》從思想政治、專業條件等方面,明確了法律職業的準入條件,提出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一定法律教育背景和法律工作實踐經驗的人員,才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從而促進提高法治工作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正規化的水平。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