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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總局:蘭亭防曬露等12批次防曬類化粧品
不合格

2017-06-08 20: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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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記者 陳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8日發佈通告稱,標示為廣州澳希亞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蘭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代理(生産)的12批次防曬類化粧品不合格,其中多款被抽檢産品涉嫌假冒。

通告指出,標示為廣州澳希亞實業有限公司代理的赫拉水透親膚防曬液(進口國澳大利亞)、標示為深圳市蘭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蘭亭防曬露等12批次産品不合格。

根據通告,經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到生産企業現場核查,發現標示為廣州市巧美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溫碧泉透清瑩防曬乳、標示為廣州市卡妮爾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卡妮爾美白防曬霜、標示為廣州市合盛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黛·蒂安娜丹芝防曬露為涉嫌假冒産品。

其餘不合格産品的具體信息已在食藥監總局網站上公佈。

食藥監總局強調,上述不合格産品的代理(生産)企業違反了《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化粧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食藥監總局要求所有化粧品經營企業對上述産品一律停止銷售;相關省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後依法督促相關代理(生産)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産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對僅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産品,責令相關代理(生産)企業限期改正後可繼續上市銷售;對涉嫌假冒的産品,要深查深究相關經營企業的進貨渠道,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粧品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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