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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對環境污染違法犯罪“零容忍”

2017-06-10 09:31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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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是利國利民的重要舉措。新環保法實施以來,我省充分利用新《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持續強化精準執法,剛性執法,今年1月至4月,全省實施查封扣押案件19件,適用行政拘留移交公安部門案件9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起,嚴厲打擊了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近日,記者隨省環保廳檢查組再次走訪兩戶被查處的違法企業。在吉林市雙嘉環保能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廠區,記者看到嶄新的廢棄物處理設備已經安裝完畢。吉林市固體廢物及發射源管理站科員張赫華介紹説,該企業是一家利用焚燒生活垃圾生産電能的大型企業,由於委託的貨物運輸公司未按國家規定,將其生産所産生的飛灰螯合物進行安全處置,委託貨物運輸的當事人已經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該廠也按照整改通知進行了及時整改;在吉林市船營區,一傢俬人收購站被查封,目前廠內已停産停業。吉林市船營區環境監察大隊副隊長袁曉亮介紹説,該企業在未取得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資格的情況下,擅自回收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對實施查封的1.6噸電路板,下一步送到省固廢中心進行處理。

  新環保法有史上最嚴環保法之稱,賦予環保部門查封、扣押違法排污設備的行政強制權,使環保部門能夠在發現環境違法的第一時間採取控制污染的法律措施,防止污染的蔓延和擴大,改變了以往環保執法偏軟、偏慢的狀況。

  “全省各級環保部門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放在第一位,將環境執法作為推動環境質量改善的重要抓手。”省環境監察總隊總隊長顧恩大介紹説,環保部門在繼續強化傳統執法手段的同時,充分利用新法賦予的權力,通過實施查封、扣押,移交移送公安部門追究排污者法律責任,各地集中整治了一批污染嚴重問題,攻克了一些環境刑事案件,嚴懲了一批違法犯罪分子。

  2015年以來,全省環境監察系統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及“四個配套辦法”,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加強環保司法聯動,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實施行政處罰件3363起,處罰金額共1.5億元,有力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記者 劉姍姍 通訊員 關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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