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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加強水電站水淹廠房防範工作
的通知

2017-06-11 12:30 來源: 能源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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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加強水電站
水淹廠房防範工作的通知
國能綜函安全[2017]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全國電力安委會企業成員單位:

近年來我國連續發生因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或機電設備故障導致的水電站水淹廠房事件,造成了較大經濟損失,嚴重威脅水電站的運行和人身安全。2013年7月,四川某水電站因強降雨引發泥石流抬高河床水位,造成洪水翻過防洪墻導致廠房發電機層以下全部被淹;2013年8月,吉林某水電站遭遇強降雨,因洪水衝垮廠區防洪墻導致發電機層以下全部被淹,副廠房進水;2015年11月,廣西某水電站由於秋汛引發的洪水破壞機組檢修時的尾水閘門,導致廠房被淹;2016年9月,河南某抽水蓄能電站因水輪機頂蓋漏水導致地下廠房被淹。

當前,我國已進入汛期,為進一步加強水淹廠房事故的防範,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始終警鐘長鳴。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高度重視防範水淹廠房工作,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將防範水淹廠房作為年度防洪度汛和安全生産的一項重點工作來謀劃、部署、檢查、落實。

二、落實主體責任,完善責任體系。各企業要牢固樹立主體責任意識,切實履行好防範水淹廠房的主體責任,建立組織嚴密、層級清晰、職責明確的責任體系、應急和救援體系,落實重點部位、重要設施、關鍵環節防範水淹廠房責任人和措施。

三、嚴格運行管理,夯實安全基礎。各企業要加強大壩運行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批復的水庫調度運用計劃,確保大壩運行安全。要加強水電站機電設備的全生命週期管理,掌握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加大安全投入,確保設備安全穩定,夯實水電站安全基礎。

四、強化風險防控,紮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各企業要建立防止水淹廠房隱患排查治理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大巡檢力量和頻次,細化巡檢部位和內容,優化巡檢手段和方法,持續組織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隱患或缺陷要及時落實責任、資金、措施和期限,限期治理整改。

各單位要結合各自水電站實際情況,參照《防止水電站水淹廠房安全檢查要點》(見附件),做好水電站水淹廠房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五、提高應急能力,有效應對處置。各單位要立足於“防大汛、防強臺、搶大險、救大災”,以最惡劣的氣象條件、最不利的運行工況、最困難的處置環境來預計水淹廠房事故情景,科學、細緻編制預案和處置方案,紮實開展實戰性演練。要加強重要時段的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與地方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氣象、國土和水利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早獲取汛情災情預報預警信息,為應急決策和搶險爭取時間。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大壩安全監察中心要加強對水電站防止水淹廠房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相關電力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附件:防止水電站水淹廠房安全檢查要點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7年5月2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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