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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負降成本 浙江再發力

2017-06-14 07:27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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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負降成本 浙江再發力
35條新措施預計減負300億元

6月13日,省減負辦、省經信委聯合20余個相關部門,就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剛剛出臺的《關於深化企業減負擔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召開新聞發佈會。

“春節後,我省組織開展了企業減負擔降成本大調研活動,派出8個調研組,對全省89個縣(市、區)1000多家企業的成本負擔情況開展走訪調查,並對上萬家企業進行問卷調查,獲得了一大批第一手資料。”省經信委副主任、省減負辦主任淩雲説。

《意見》共10方面35條政策措施,一大亮點是完全取消了省定行政事業性涉企收費。近年來,我省已先後取消、暫停、免徵和轉出239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到2016年底,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減少到65項,其中涉企收費44項,省定收費3項。

“《意見》對最後3項省政府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了改革,取消貨物港務費和杭甬運河船閘過閘費兩項省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將引航移泊費轉為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至此,我省已實現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零收費’的目標。”省減負辦副主任賈帆聯説。

檢驗檢測領域收費一直是近年來企業頗為關注的問題。今年以來,國家加大了對中央級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清理力度,決定從4月1日起停徵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發證檢驗費、計量收費(即行政審批和強制檢定收費)。同時,我省將特種設備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並且按只減不增的原則降低收費,從而實現了全省質監系統涉企行政事業性“零收費”的重大轉變。

《意見》加大了企業用能價格市場化改革步伐。圍繞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問題,減負政策在進一步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將直接交易電量規模進一步擴大到930億千瓦時,全省共有5.8萬家工商業用戶可以享受到這一政策,預計每度電可平均降低電價3分錢。

《意見》再次下調了企業社會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015年以來,我省已兩次下調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國家規定的2%降到了1%。省政府決定,在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將全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下調至0.5%。單位費率下調後,今明兩年可為企業減負48億元。

針對各種協會商會亂收費、收費亂問題,《意見》還規範了社會團體管理和涉企收費行為。

“本次出臺的35條政策措施,含金量高,企業獲得感強。”淩雲表示,隨著2016年制定出臺的兩批50條減負降本政策的落地,企業的成本負擔明顯下降,2016年全年實際減輕企業成本和負擔1010億元。《意見》的35條新減負政策措施實施後,預計可為企業減負300億元,如果加上營改增、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減免等因素,共可減輕企業負擔和成本500多億元。據測算,三批85條政策措施,將在2017年為我省企業減少成本和負擔1500億元。(記者 方臻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任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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