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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移動物聯網建設發展的通知

2017-06-16 19:42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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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移動物聯網(NB-IoT)建設發展的通知
工信廳通信函[2017]3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相關企業:

建設廣覆蓋、大連接、低功耗移動物聯網(NB-IoT)基礎設施、發展基於NB-IoT技術的應用,有助於推進網絡強國和製造強國建設、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互聯網+”發展。為進一步夯實物聯網應用基礎設施,推進NB-IoT網絡部署和拓展行業應用,加快NB-IoT的創新和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NB-IoT標準與技術研究,打造完整産業體系

(一)引領國際標準研究,加快NB-IoT標準在國內落地。加強NB-IoT技術的研究與創新,加快國際和國內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在已完成的NB-IoT 3GPP國際標準基礎上,結合國內NB-IoT網絡部署規劃、應用策略和行業需求,加快完成國內NB-IoT設備、模組等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標準制定。加強NB-IoT增強和演進技術研究,與5G海量物聯網技術有序銜接,保障NB-IoT持續演進。

(二)開展關鍵技術研究,增強NB-IoT服務能力。針對不同垂直行業應用需求,對定位功能、移動性管理、節電、安全機制以及在不同應用環境和業務需求下的傳輸性能優化等關鍵技術進行研究,保障NB-IoT系統能夠在不同環境下為不同業務提供可靠服務。加快eSIM/軟SIM在NB-IoT網絡中的應用方案研究。

(三)促進産業全面發展,健全NB-IoT完整産業鏈。相關企業在NB-IoT專用芯片、模組、網絡設備、物聯應用産品和服務平臺等方面要加快産品研發,加強各環節協同創新,突破模組等薄弱環節,構建貫穿NB-IoT産品各環節的完整産業鏈,提供滿足市場需求的多樣化産品和應用系統。

(四)加快推進網絡部署,構建NB-IoT網絡基礎設施。基礎電信企業要加大NB-IoT網絡部署力度,提供良好的網絡覆蓋和服務質量,全面增強NB-IoT接入支撐能力。到2017年末,實現NB-IoT網絡覆蓋直轄市、省會城市等主要城市,基站規模達到40萬個。到2020年,NB-IoT網絡實現全國普遍覆蓋,面向室內、交通路網、地下管網等應用場景實現深度覆蓋,基站規模達到150萬個。加強物聯網平臺能力建設,支持海量終端接入,提升大數據運營能力。

二、推廣NB-IoT在細分領域的應用,逐步形成規模應用體系

(五)開展NB-IoT應用試點示範工程,促進技術産業成熟。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結合城市管理和産業發展需求,拓展基於NB-IoT技術的新應用、新模式和新業態,開展NB-IoT試點示範,並逐步擴大應用行業和領域範圍。通過試點示範,進一步明確NB-IoT技術的適用場景,加強不同供應商産品的互操作性,促進NB-IoT技術和産業健康發展。2017年實現基於NB-IoT的M2M(機器與機器)連接超過2000萬,2020年總連接數超過6億。

(六)推廣NB-IoT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以水、電、氣表智慧計量、公共停車管理、環保監測等領域為切入點,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加快發展NB-IoT在城市公共服務和公共管理中的應用,助力公共服務能力不斷提升。

(七)推動NB-IoT在個人生活領域的應用,促進信息消費發展。加快NB-IoT技術在智慧家居、可穿戴設備、兒童及老人照看、寵物追蹤及消費電子等産品中的應用,加強商業模式創新,增強消費類NB-IoT産品供給能力,服務人民多彩生活,促進信息消費。

(八)探索NB-IoT在工業製造領域的應用,服務製造強國建設。探索NB-IoT技術與工業互聯網、智慧製造相結合的應用場景,推動融合創新,利用NB-IoT技術實現對生産製造過程的監控和控制,拓展NB-IoT技術在物流運輸、農業生産等領域的應用,助力製造強國建設。

(九)鼓勵NB-IoT在新技術新業務中的應用,助力創新創業。鼓勵共享單車、智慧硬體等“雙創”企業應用NB-IoT技術開展技術和業務創新。基礎電信企業在接入、安全、計費、業務QoS保證、雲平臺及大數據處理等方面做好能力開放和服務,降低中小企業和創業人員的使用成本,助力“互聯網+”和“雙創”發展。

三、優化NB-IoT應用政策環境,創造良好可持續發展條件

(十)合理配置NB-IoT系統工作頻率,統籌規劃碼號資源分配。統籌考慮3G、4G及未來5G網絡需求,面向基於NB-IoT的業務場景需求,合理配置NB-IoT系統工作頻段。根據NB-IoT業務發展規模和需求,做好碼號資源統籌規劃、科學分配和調整。

(十一)建立健全NB-IoT網絡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安全保護能力。推動建立NB-IoT網絡安全管理機制,明確運營企業、産品和服務提供商等不同主體的安全責任和義務,加強NB-IoT設備管理。建立覆蓋感知層、傳輸層和應用層的網絡安全體系。建立健全相關機制,加強用戶信息、個人隱私和重要數據保護。

(十二)積極引導融合創新,營造良好發展環境。鼓勵各地結合智慧城市、“互聯網+”和“雙創”推進工作,加強信息行業與垂直行業融合創新,積極支持NB-IoT發展,建立有利於NB-IoT應用推廣、創新激勵、有序競爭的政策體系,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十三)組織建立産業聯盟,建設NB-IoT公共服務平臺。支持研究機構、基礎電信企業、芯片、模組及設備製造企業、業務運營企業等産業鏈相關單位組建産業聯盟,強化NB-IoT相關研究、測試驗證和産業推進等公共服務,總結試點示範優秀案例經驗,為NB-IoT大規模商用提供技術支撐。

(十四)完善數據統計機制,跟蹤NB-IoT産業發展基本情況。基礎電信企業、試點示範所在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産業聯盟要完善相關數據統計和信息採集機制,及時跟蹤了解NB-IoT産業發展動態。

特此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7年6月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