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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辦公室關於2014年中央財政造林補貼國家級核查結果的通報

2017-06-21 07:52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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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於2014年
中央財政造林補貼國家級核查結果的通報
辦造字〔2017〕1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林業局,各計劃單列市林業局:

為繼續規範中央財政造林補貼項目管理與監督,準確掌握全國中央財政造林補貼實施成效,2016年我局對相關省(含自治區、直轄市,下同)開展了2014年中央財政造林補貼國家級核查。現將核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財政部下達2014年全國中央財政造林補貼資金19.42億元(直接補貼18.45億元,間接費用補貼0.97億元),涉及28個省的1286個縣級單位。各省上報完成造林面積1015.55萬畝,其中,人工造林919.87萬畝(喬木林584.77萬畝,灌木林90.12萬畝,木本糧油經濟林124.99萬畝,水果、木本藥材等其他經濟林110.22萬畝,新造竹林9.77萬畝),佔90.6%;跡地更新95.68萬畝,佔9.4%。

本次核查以省級驗收數據為基礎,抽查了北京、河北、內蒙古、吉林、安徽、福建、湖南、廣西、四川、雲南、甘肅、新疆等12省,涉及65個縣級單位、99個鄉級單位,共抽查小班835個,總面積81864.2畝。

二、核查結果

2014年,下達12個省中央財政造林補貼資金9.87億元,造林任務543.93萬畝,實際上報完成面積534.37萬畝,佔計劃任務面積的98.2%。除廣西壯族自治區完成率為80.7%外,其餘11省計劃完成率均在97%以上。實地核查縣級單位造林三年保存率,大於95%的43個,在85%—95%之間的4個,小于85%的18個。績效考評,河北、內蒙古、吉林、安徽、福建、湖南、四川、雲南等8省為“優”,北京、甘肅、新疆等3省為“良”,廣西壯族自治區為“一般”。

三、主要問題

(一)造林補貼資金使用不規範。個別核查單位存在改變造林補貼資金使用方向,補貼資金長期滯留的問題。個別省存在將草本藥材種植面積納入造林補貼範圍,擅自提高補貼標準的問題。

(二)造林補貼項目實施不規範。個別核查單位存在2014年造林補貼項目與其他工程造林重疊的問題。一些核查單位實施過程中存在對造林政策把握不準、項目實施形式不符合要求、補貼資金撥付不及時、造林補貼合同未簽訂或簽訂不規範、作業設計不規範等問題。

各地要高度重視本次核查發現的問題,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要嚴格執行中央財政造林補貼管理規定,嚴肅制度執行,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要因地制宜、按需造林,加強後期管護,精準提升造林質量,充分發揮中央財政造林補貼政策在推進造林綠化中的重要作用。

特此通報。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
2017年6月15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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