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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2+26”城市“散亂污”企業達10余萬家

2017-06-21 21: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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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記者 胡璐、高敬)記者21日從環境保護部了解到,截至6月中旬初步統計顯示,“2+26”城市重新梳理排查後的“散亂污”企業增至10余萬家,其中濟南、邯鄲、邢臺、聊城等城市較之前所報數量有大幅度增加。

“2+26”城市是指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

據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副局長夏祖義介紹,從造成京津冀大氣污染的因素看,工業污染源主要分兩類,一類是重點污染源,另一類就是“散亂污”企業。經過多年的治理,重點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狀況顯著好轉,與此同時,“散亂污”企業對環境質量的影響也越來越明顯。在此背景下,對“散亂污”企業的排查和治理成為此次環保部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的重點內容之一。

“這些‘散亂污’企業普遍沒有工商、土地、環保等手續,生産過程中大都存在違法生産、超標排放、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治污設施運行不正常、防揚塵措施不完善等問題,不僅嚴重影響了周邊地區的環境質量及群眾健康,也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因此,必須對此堅決治理。”夏祖義説。

不過,他同時也解釋説,治理“散亂污”企業並不是説要全面關停,對於一些有條件進行升級改造,並在升級改造後能達到環保要求的企業,地方各級政府要幫助他們改造升級,從而減少污染排放。當前一些地區疏堵結合,在治理的同時加強引導,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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