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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中央巡視實現全覆蓋

2017-06-23 07:33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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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晚,隨著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佈十八屆中央第十二輪巡視的15所中管高校的反饋情況,該輪巡視反饋全部向社會公佈。這標誌著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如期完成對省區市地方、中央和國家機關、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中央金融單位和中管高校的巡視全覆蓋,實現了黨的歷史上首次一屆任期內中央巡視全覆蓋。

中央巡視組代表黨中央,十二輪中央巡視始終在黨中央的直接領導下進行

6月20日,十八屆中央第十二輪巡視的第十巡視組向武漢大學黨委反饋專項巡視情況。細心的人會發現,在新聞稿裏有這麼一句話:“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同志向武漢大學黨委書記韓進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如果翻看此前十一輪的巡視反饋情況,會發現均有此環節。

正如總書記説過的,中央巡視組是中央的“欽差大臣”,代表的是黨中央。十二輪中央巡視始終在黨中央的直接領導下進行,每輪巡視結束,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都要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情況彙報,習近平總書記每次都詳細審閱巡視報告,並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評判,對重要的整改、處置工作作出指示,對巡視的目標任務、方式方法、成果運用、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

實現黨的歷史上首次一屆任期內中央巡視全覆蓋

從2013年5月第一輪巡視拉開帷幕,十二輪總共巡視277個單位黨組織,對16個省區市開展“回頭看”,對4個單位開展了“機動式”巡視,累計巡視黨組織297次;而十七大之後的5年中,中央巡視機構完成了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33家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中管金融企業、2所中管高校的巡視任務,並對14個省(區、市)和1家中管金融企業進行了巡視回訪,累計巡視黨組織82次。對比可以發現,十八屆巡視黨組織總數量是十七屆的3.6倍。

之所以巡視數量能夠呈幾何級增長,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的要求,使得巡視的步伐不斷加快。為了完成這一目標,中央巡視組不斷創新方式、加快節奏:巡視組的數量從第一輪的10個增加到第三輪的13個,再到第八輪的15個;每個巡視組巡視的黨組織數量從原來的一對一增加到第六輪的“一托二”乃至第八輪的“一托三”,巡視效率不斷提高。

從具體戰術上分析,中央是通過“板塊輪動”逐步推進,將中央一級巡視對象分為地方、部門、央企、金融和事業單位等5個板塊,一個板塊一個板塊地覆蓋:第一階段是第一輪至第四輪巡視,實現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全覆蓋;第二階段是第五輪至第八輪巡視,實現對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中管金融單位全覆蓋;第三階段是第九輪至第十一輪巡視,實現對中央部門和事業單位全覆蓋;第四階段是第十二輪巡視,實現對中管高校全覆蓋。

不僅是中央巡視首次實現全覆蓋,省級巡視全覆蓋也如期完成。截至今年4月底,各省區市黨委已順利完成8362個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視任務,實現了本屆黨委任期巡視全覆蓋。各地還加大了市縣巡察的推廣力度,截至目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均部署開展巡察工作,335個市(地州盟)、2220個縣(市區旗)黨委建立巡察制度,共巡察基層黨組織8.8萬個,形成了“橫向全覆蓋、縱向全鏈結、全國一盤棋”的良好格局。

從專項巡視到“機動式”巡視,不斷創新

6月1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十八屆中央第十二輪巡視反饋情況,首批反饋的8家單位包括內蒙古、吉林、雲南、陜西等4個“回頭看”省區和中央網信辦、國務院扶貧辦、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等4個試點開展“機動式”巡視單位。

“機動式”巡視,是在第十二輪巡視首次推出的新招。據介紹,與常規巡視和專項巡視相比,“機動式”巡視規模更小、人員更少,每個機動小組只有五六個人。不同於常規巡視的綜合體檢和專項巡視的專項檢查,“機動式”巡視問題導向更加鮮明,哪問題反映突出就去哪,機動靈活地選定巡視任務,類似“游動哨”。

此外,從第一輪巡視開始探索實行“三個不固定”,即組長不固定、巡視對象不固定、巡視組和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到第三輪巡視在常規巡視的同時首次探索開展專項巡視,並在第五輪起全面推開;從第六輪巡視探索分類專項巡視、實行“一托二”,到第八輪巡視試點“一托三”;從第九輪巡視開展“回頭看”,到第十二輪巡視試點開展“機動式”巡視,巡視的方式方法一直在創新。

從“四個著力”到政治巡視,巡視定位越來越清晰

在不斷創新的同時,巡視定位越來越清晰,使得巡視發揮了意想不到的威力。一位曾經參加過十八大前巡視的幹部告訴記者,原先的巡視時間長,巡視內容包羅萬象、重點不夠突出,因此很難聚焦重點問題,即使發現了問題也往往沒能及時整改。巡視反饋時往往是好話説了一籮筐,問題沒幾條,而且有的還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無關。

翻閱十八大之後每輪巡視的反饋情況可以發現,巡視組都是不説客套話、直接點問題。這是因為從第一輪巡視開始,中央就對巡視工作提出了“四個著力”的明確要求: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從第一輪巡視聚焦作風、貪腐、政治紀律和選人用人等問題的“四個著力”,到第三輪巡視增加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到第九輪巡視明確“把政治巡視的要求高舉起來”,到後面每輪巡視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反饋意見緊緊扣住管黨治黨的諸多重要方面,再到第十一輪巡視增加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監督檢查,巡視監督內容不斷擴展,巡視定位越來越清晰。

不僅發現問題更要解決問題,巡視立行立改成效顯著

很多人對巡視存在誤解,認為巡視組可以打“老虎”。事實上,巡視組並不直接查辦案件,僅僅負責發現問題線索。然而,正是因為巡視發揮了“千里眼”“顯微鏡”的作用,大量問題線索得以發現,廣大群眾積極性得到高度釋放,才使得巡視的威力不斷放大。

統計數據顯示,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執紀審查的中管幹部中,50%以上的線索來自巡視,特別是挖出了蘇榮、王珉、黃興國等一批“老虎”,揭露了山西塌方式腐敗案和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遼寧拉票賄選案等;同時,十八屆中央前十一輪巡視工作,僅巡視中央和國家機關就累計受理信訪16萬多件次,與幹部群眾談話1.8萬多人次。實踐證明,巡視是中國特色的民主監督形式,是黨內監督與群眾監督的有機結合,是黨密切聯絡群眾的重要形式。

然而,僅僅發現問題、查處腐敗分子還遠遠不是巡視工作的全部。“我們黨一貫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發現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改正問題。”一位巡視幹部認為。十八屆中央巡視的一個重要特點是“立行立改”,整改成為巡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每個被巡視單位和地區在召開巡視反饋會議時,巡視組長都會明確提出要求,自反饋日期起兩個月內提交整改情況報告,並向全社會公佈。一般在巡視反饋結束兩三個月後,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都會如期公佈所有被巡視單位和地區的整改情況,並在文末留下聯絡電話、地址和郵箱,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建議。

不少整改得力的被巡視單位和地區還獲得了中央的肯定,有的還將整改經驗通過媒體進行宣傳,例如天津力克“圈子文化”“好人主義”、江西狠剎隱形“四風”“一桌餐”、全國政協機關黨組推進政企分離等。通過整改,大量原先沒有得到重視和解決的問題得到根本性的推動,被巡視單位和地區的風氣為之一變。

正是因為巡視的豐富實踐不斷發展,才使得巡視制度也相應迅速發展。2015年6月,中央頒布《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對2009年頒布的《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進行首次修訂,對巡視定位、內容、方式、程序、紀律等各個方面進行了系統闡述和規定;今年5月,中央政治局審議《關於修改〈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的決定》,巡視工作條例再“升級”,將總結吸納巡視工作實踐創新成果,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工作、市縣巡察工作、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等作出明確規定,為依紀依規開展巡視、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制度保障。(記者 姜潔)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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