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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廳調整民辦中職學校管理權限

2017-06-26 09:48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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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廳近日下發《通知》,調整部分省級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民辦高等教育非學歷機構的登記管理權限。

對於新申請辦理省級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的成立登記事項,經市州教育部門前置審批後,由市州民政部門負責登記審批。已經省民政廳登記審批的武漢百年農工子弟職業學校等9所民辦中等職業學校,下放至所在市州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申請變更登記、登出登記以及日常監督管理(包括年檢、重大活動報告、評估、監督檢查等),由所在市州民政部門負責辦理。此次下放管理權限的省級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允許保留原來的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有關規定,原由武漢市民政局登記管理的武漢市工商專修學院等16所民辦高等教育非學歷機構,登記管理權限調整為省民政廳,其業務主管單位相應變更為省教育廳。(記者 楊麟 通訊員 陳文兵 胡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任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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