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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部門暫停P2P平臺開展校園網貸業務

2017-06-28 20:2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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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記者 李延霞)整治“校園貸”監管部門再出重拳。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8日聯合發文表示,現階段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業務,對存量業務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退出時間表。

《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網貸機構按期完成業務整改,主動下線校園網貸相關業務産品,暫停發佈新的校園網貸業務標的,有序清退校園網貸業務待還餘額。

針對各類放貸主體進入校園貸市場,缺乏相應制度和監管約束,以及放貸主體自身風險控制機制缺失等問題,通知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法與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濤表示,此舉為校園貸業務確立了較高的行業準入門檻,將高利貸、線下貸款公司及一些不正規的民間放貸機構擋在校園之外。

堵歪門的同時開正門。通知鼓勵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針對性地開發高校助學、培訓、消費、創業等金融産品,合理設置信貸額度和利率,暢通正規、陽光的校園信貸服務渠道。

在整頓校園貸市場的同時,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強校園貸風險防範和綜合整治,包括培養學生理性消費意識、開展校園貸集中排查、建立應急處置機制等。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表示,校園貸市場放貸主體較多,除網貸機構外,還有很多沒有持牌的機構,監管部門難以約束。從高校入手抓好校園秩序管理與學生教育引導工作,做好第一道防線,有助於文件落到實處。

監管部門去年開始整治校園貸,基本原則是分類處置、進行整改等。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為防止風險的累積加大了對校園貸的整治力度,同時鼓勵發展正規金融,用“良幣驅逐劣幣”,從源頭杜絕校園貸亂象産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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