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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中小學減負“十嚴十不準”規定

2017-06-29 10: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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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6月29日電(記者 吳曉穎)不準佈置超時超量的課外作業、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以及侮辱學生、不準將升學率作為考核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主要標準……記者29日從四川省教育廳獲悉,為進一步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該省已發佈《四川省中小學減負“十嚴十不準”規定》。

《規定》提出,中小學校要嚴守生命安全底線、嚴格執行課程設置方案、嚴控考試次數、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一科一輔”規定、嚴格規範家校聯絡,嚴禁歧視學生、嚴禁違規補課、嚴禁公佈考試成績排名、嚴禁層層下達升學指標。

從6月底起至2017年10月底前,四川在全省開展中小學減負集中整治。各市(州)、縣(市、區)和學校要對照“十嚴十不準”開展自查自糾,對學校減負工作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列出問題清單,及時整改到位。四川省教育廳將採取隨機抽查的方式組織專項督導組對各地減負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同時,四川省要求,各地要通過多種形式將中小學減負“十嚴十不準”向社會公佈,並設置舉報電話,接受監督。對於舉報的問題,要認真核實查處,對違規的單位或個人要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及時通報。對中小學減負“十嚴十不準”發佈後仍頂風違規者,要嚴肅查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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