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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長在《求是》發表署名文章: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 夯實國家治理現代化基礎

2017-07-03 07:40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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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樹賢部長在《求是》發表署名文章: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 夯實國家治理現代化基礎

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意見》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統領,立足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順應人民群眾新期待,對城鄉社區治理作出全面、系統、深入部署,是推進我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一、深刻認識《意見》的重大意義

《意見》作為首個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對城鄉社區工作進行專門部署的政策文件,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城鄉社區治理的高度重視和高瞻遠矚,對於提升黨的執政能力、創新基層治理機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這是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指出:“社區雖小,但連著千家萬戶,做好社區工作十分重要”,“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到城鄉社區”。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明確提出“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社區建設”、“增強社區服務功能,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等重大任務。《意見》將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具體化,為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這是完善我國社會治理體制和治理格局的重要舉措。城鄉社區是社會治理最基本的單元。隨著經濟社會結構加速轉型,城鄉社區日益成為社會群體的交匯點、社會矛盾的積聚點和社會治理的著力點。但我國城鄉社區治理目前仍然存在體制機制不健全、資源投入不到位、動力轉換不充分等瓶頸問題。《意見》積極構建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相結合的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推動社會治理重心下移和關口前移,有效防範化解社會矛盾和風險,為維護基層和諧穩定健全了長效機制。

這是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到“最後一公里”,提升居民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舉措。城鄉社區聯絡群眾最直接、服務群眾最具體。黨和政府的大政方針,要靠城鄉社區宣傳貫徹和執行;延伸到基層的各類公共服務項目,要靠城鄉社區組織實施和提供。面對居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生産生活需求,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功能仍然有很多不適應的地方,特別是統籌推進城鄉社區治理、保障城鄉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任重道遠。《意見》積極回應居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著重提升城鄉社區依法辦事、執行政策、服務群眾能力,明確了健全治理體系、提升治理水平、補齊治理短板等系列重大舉措。

二、準確把握《意見》的部署要求

《意見》立足國情社情民情實際,直面當前基層治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提出了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和重要舉措,為實現黨領導下的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全面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法治化、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和組織化程度,促進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科學指導和行動指南。

一是要把握城鄉社區治理的思路導向。《意見》提出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的總體要求,強調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必須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關鍵、政府治理為主導、居民需求為導向、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黨的領導、以人為本、改革創新、城鄉統籌和因地制宜,著力形成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實現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要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加強和改進街道(鄉鎮)、城鄉社區黨組織對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工作的相關制度,加強社區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和社區黨風廉政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城鄉社區延伸。切實履行基層政府城鄉社區治理主導職責,制定基層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派出機關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明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以及協助政府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加強對城鄉社區治理的政策支持、財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設指導。注重發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基礎作用,進一步加強規範化建設,增強開展社區協商、服務社區居民的能力,充分發揮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積極作用,促進法治、德治、自治有機融合。統籌發揮社會力量協同作用,完善扶持政策、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大力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

三是要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水平。增強社區居民參與能力,組織居民群眾協商解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困難問題和矛盾糾紛。加快城鄉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城鄉社區服務機構,編制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目錄,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政策措施,創新城鄉社區公共服務供給方式,鼓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社區服務業,促進城鄉社區服務項目、標準銜接,提高社區服務供給能力。培育心口相傳的城鄉社區精神,建立健全社區道德評議機制,發現和宣傳社區道德模範、好人好事、善行義舉,發展社區志願服務,形成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圍,強化社區文化引領能力。加快城鄉社區治理法治建設步伐,制定修訂社區治理法律法規,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增強社區依法辦事能力。完善利益表達、心理疏導、矛盾調處機制,防範打擊黑惡勢力擾亂基層治理,提升社區矛盾預防化解能力。提高城鄉社區信息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水平,實施“互聯網+社區”行動計劃,務實推進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建設,增強社區信息化應用能力。

四是要補齊城鄉社區治理短板。改善社區人居環境,做好城市社區綠化美化凈化、垃圾分類處理、噪聲污染治理和水資源再生利用,解決農村社區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秸稈焚燒以及散埋亂葬問題。加快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按照每百戶居民擁有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標準,逐步實現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通過居民群眾協商管理、委託社會組織運營等方式,提高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利用率。優化社區資源配置,探索建立基層政府面向城鄉社區的治理資源統籌機制,推動人財物和責權利對稱下沉到城鄉社區。推進社區減負增效,依據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制度,進一步清理規範各職能部門在社區設立的工作機構和加挂的各種牌子,精簡社區會議和工作臺賬,全面清理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的各種證明,取消對社區工作的“一票否決”事項。改進社區物業服務管理,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議事協調機制,探索在城市無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實行自治管理、在農村社區提供物業服務。

五是要強化城鄉社區治理組織保障。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和群團組織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格局;逐步建立以社區居民滿意度為主要標準的社區治理評價體系。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強化財政保障支持,統籌使用各級各部門符合條件的相關資金,重點支持做好城鄉社區治理各項工作;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創新資金使用機制,有序引導居民群眾參與確定資金使用方向和服務項目,全過程監督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推進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統籌管理城鄉社區黨組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成員和其他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加強社區工作者教育培訓和作風建設,提高社區工作者依法辦事、執行政策和服務居民能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專業化社區工作者隊伍。完善政策標準體系和激勵宣傳機制,加強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理論政策研究,及時總結推廣城鄉社區治理先進經驗,積極開展城市和諧社區建設、農村幸福社區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和城鄉社區結對共建活動,大力表彰先進城鄉社區組織和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城鄉社區治理的良好氛圍。

三、認真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

城鄉社區治理是具有基礎性質的重要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注度高。必須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精心謀劃、精細施策,精準發力,確保《意見》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一是要強化政治引領。切實加強黨對城鄉社區治理的領導,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城鄉社區治理的主線。完善黨領導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體制機制,落實省級黨委政府決策制度、市縣黨委書記第一責任和街道(鄉鎮)黨(工)委書記直接責任,研究解決城鄉社區治理的重大問題;拓寬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引領城鄉社區治理的路徑,加強城鄉社區黨組織建設,引導城鄉社區黨組織強化政治功能,選優配強城鄉社區黨組織書記,全面提高基層黨組織凝聚力和戰鬥力,為城鄉社區治理提供有力政治保證。

二是要精心謀劃部署。各級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重要意義,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部署和《意見》精神上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照《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加強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具體實施意見。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意見》要求和職責分工,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加強各級城鄉社區治理工作協調機制建設,做好統籌指導、組織協調、資源整合和督促檢查。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各項改革任務按照《意見》確定的時間表、路線圖和施工圖有序推進。

三是要深化改革創新。各有關部門要梳理細化《意見》明確的各項改革任務,圍繞政策關聯度高、部門協調難度大的改革舉措著力攻關,切實抓好社區協商機制建設、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社區減負增效工作等重點任務,有效解決涉及體制機制的瓶頸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用好各級城鄉社區治理實驗載體,推動城鄉社區治理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加強對《意見》的跟蹤問效和督促指導,及時總結群眾創造和地方經驗,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和創新格局。

四是要做好宣傳解讀。進一步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關於城鄉社區治理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對地方黨政領導、街道(鄉鎮)幹部和城鄉社區工作者的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採取城鄉居民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意見》解讀,擴大政策影響、宣傳先進典型、推廣創新經驗,引導廣大城鄉社區居民和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參與城鄉社區治理,為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營造良好社會環境。(作者: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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