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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糧食經營主體嚴重失信將被行業禁入

2017-07-05 15: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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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7月5日電(記者董雪、姜剛)記者5日從安徽省糧食局獲悉,該省近日發文規範對糧食經營主體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行為,對守信的糧食經營企業制定實施糧食收購許可證審批“綠色通道”等措施,而對嚴重失信的將實施行業禁入措施。

據安徽省糧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局近日會同省財政廳、省工商局、農發行安徽省分行、中儲糧安徽分公司共同制定《安徽省糧食經營主體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暫行規定(試行)》,將在全省糧食行業發起協同和跨行業、跨部門聯合獎懲,以加強行業信用信息歸集、公開和共享,健全褒揚和激勵誠信、約束和懲戒失信行為機制。

在守信聯合激勵方面,安徽省對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認真履行約定義務,沒有違法、違規和失信記錄,連續三年誠信評價等級為“A”級的糧食經營主體,申請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備案等事項可實行“綠色通道”“容缺受理”的便利服務措施,加快辦理進度;申報財政性資金補助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參加評先評優、糧食龍頭企業認定、放心糧油和放心企業認定時優先推薦。

同時規定,對糧食經營主體在社會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的,依法依規可採取懲戒措施,包括向全社會或相關部門公開公示失信行為信息,取消糧食收購資格、政策性糧食收儲業務委託、“放心糧油”企業稱號,調整政策性糧食庫存,限制財政性資金補助項目申請,限制金融機構融資授信等懲戒措施等。對嚴重失信的糧食經營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實施行業禁入。

安徽省要求,相關部門在作出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備案、財政性資金補助、政策性糧食業務委託等決定時,應將糧食經營主體的信用情況及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實施情況一併向社會公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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