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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意見
19部委發佈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2017-07-05 15:34 來源: 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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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18個部委制訂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方案共分為七大部分、20項內容。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和監督指導,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深化建築業簡政放權改革

在深化建築業簡政放權改革兩項內容中,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負責“優化資質資格管理”內容。進一步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對信用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在其資質類別內放寬承攬業務範圍限制,同時加快完善信用體系、工程擔保及個人執業資格等相關配套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明晰註冊執業人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有序發展個人執業事務所,推動建立個人執業保險制度。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實行“一站式”網上審批,進一步提高建築領域行政審批效率。

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

在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兩項內容中,“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負責,“培育全過程工程諮詢”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與發展改革委共同牽頭負責。

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築原則上應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政府投資工程應完善建設管理模式,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加快完善工程總承包相關的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制度規定。按照總承包負總責的原則,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在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責任。除以暫估價形式包含在工程總承包範圍內且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外,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直接發包總承包合同中涵蓋的其他專業業務。

培育全過程工程諮詢。鼓勵投資諮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企業採取聯合經營、並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諮詢,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全過程工程諮詢企業。制定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技術標準和合同範本。政府投資工程應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諮詢,鼓勵非政府投資工程委託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在民用建築項目中,充分發揮建築師的主導作用,鼓勵提供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

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三項內容,均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負責。

嚴格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全面落實各方主體工程質量責任,特別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在建築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公示質量責任主體和主要責任人。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依法給予責任單位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給予註冊執業人員暫停執業、吊銷資格證書、一定時間直至終身不得進入行業等處罰。對發生工程質量事故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參與房地産開發的建築業企業應依法合規經營,提高住宅品質。

加強安全生産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特別要強化對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以及不良地質地區重大工程項目的風險評估或論證。推進信息技術與安全生産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設建築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生産管理。建立健全全覆蓋、多層次、經常性的安全生産培訓制度,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以及各方主體的本質安全水平。

全面提高監管水平。完善工程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健全企業負責、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強化政府對工程質量的監管,明確監管範圍,落實監管責任,加大抽查抽測力度,重點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工程質量監督隊伍建設,監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全額保障。政府可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進行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督促各方主體健全質量安全管控機制。強化對工程監理的監管,選擇部分地區開展監理單位向政府報告質量監理情況的試點。加強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管理,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推動發展工程質量保險。

優化建築市場環境

優化建築市場環境的三項內容,全部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負責。

建立統一開放市場。打破區域市場準入壁壘,取消各地區、各行業在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外對建築業企業設置的不合理準入條件;嚴禁擅自設立或變相設立審批、備案事項,為建築業企業提供公平市場環境。完善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加快實現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數據共享交換。建立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依法依規全面公開企業和個人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接受社會監督。

加強承包履約管理。引導承包企業以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設單位提供履約擔保。對採用常規通用技術標準的政府投資工程,在原則實行最低價中標的同時,有效發揮履約擔保的作用,防止惡意低價中標,確保工程投資不超預算。嚴厲查處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完善工程量清單計價體系和工程造價信息發佈機制,形成統一的工程造價計價規則,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規範工程價款結算。審計機關應依法加強對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建設單位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結算的項目,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産權登記。對長期拖欠工程款單位不得批准新項目開工。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制度,及時按約定足額向承包單位支付預付款。通過工程款支付擔保等經濟、法律等手段約束建設單位履約行為,預防拖欠工程款。

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在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的三項內容中,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負責“加快培養建築人才”和“改革建築用工制度”兩項內容。

加快培養建築人才。積極培育既有國際視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築師隊伍。加快培養熟悉國際規則的建築業高級管理人才。大力推進校企合作,培養建築業專業人才。加強工程現場管理人員和建築工人的教育培訓。

改革建築用工制度。推動建築業勞務企業轉型,大力發展木工、電工、砌築等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以專業企業為建築工人的主要載體,逐步實現建築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鼓勵現有專業企業進一步做專做精,增強競爭力,推動形成一批以作業為主的建築業專業企業。促進建築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著力穩定和擴大建築業農民工就業創業。建立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開展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記錄建築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訓情況、職業技能、從業記錄等信息,逐步實現全覆蓋。

推進建築産業現代化

推進建築産業現代化的四項內容,均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負責。

推廣智慧和裝配式建築。堅持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産、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慧化應用,推動建造方式創新,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和鋼結構建築,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築,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築在新建建築中的比例。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達到30%。在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改造中推廣普及智慧化應用,完善智慧化系統運行維護機制,實現建築舒適安全、節能高效。

提升建築設計水平。建築設計應體現地域特徵、民族特點和時代風貌,突出建築使用功能及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環保等要求,提供功能適用、經濟合理、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環境協調的建築設計産品。健全適應建築設計特點的招投標制度,推行設計團隊招標、設計方案招標等方式。促進國內外建築設計企業公平競爭,培育有國際競爭力的建築設計隊伍。倡導開展建築評論,促進建築設計理念的融合和昇華。

加強技術研發應用。加快先進建造設備、智慧設備的研發、製造和推廣應用,提升各類施工機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限制和淘汰落後、危險工藝工法,保障生産施工安全。積極支持建築業科研工作,大幅提高技術創新對産業發展的貢獻率。加快推進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週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為項目方案優化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促進建築業提質增效。

完善工程建設標準。整合精簡強制性標準,適度提高對安全、質量、性能、健康、節能等強制性指標要求,逐步提高標準水平。積極培育團體標準,鼓勵具備相應能力的行業協會、産業聯盟等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標準,建立強制性標準與團體標準相結合的標準供給體制,增強標準有效供給。及時開展標準復審,加快標準修訂,提高標準的時效性。加強科技研發與標準制定的信息溝通,建立全國工程建設標準專家委員會,為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提高標準的質量和水平。

加快建築業企業“走出去”

在加快建築業企業“走出去”三項內容中,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負責其中的一項內容——加強中外標準銜接。積極開展中外標準對比研究,適應國際通行的標準內容結構、要素指標和相關術語,縮小中國標準與國外先進標準的技術差距。加大中國標準外文版翻譯和宣傳推廣力度,以“一帶一路”戰略為引領,優先在對外投資、技術輸出和援建工程項目中推廣應用。積極參加國際標準認證、交流等活動,開展工程技術標準的雙邊合作。到2025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全部有外文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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