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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印發《關於穩步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試點方案》的通知

2017-07-11 07:10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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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關於穩步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試點方案》的通知
財綜〔2017〕32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有關中央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適應加快現代財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發展的需要,充分運用互聯網、移動智慧等信息技術手段,推廣運用財政電子票據,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財政票據社會需求便捷度,提升財政票據監管水平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開展信息惠民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3號)、《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0號)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研究制定了《關於穩步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試點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開展試點工作,並將試點情況及時反饋財政部。

附件:關於穩步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試點方案

財政部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關於穩步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試點方案

為適應加快現代財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發展的需要,充分運用互聯網、移動智慧等信息技術手段,推廣運用財政電子票據,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財政票據使用便捷度,提升財政票據監管水平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開展信息惠民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3號)、《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0號)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背景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各級財政部門統一管理財政票據,不斷完善財政票據管理制度,創新財政票據監管手段,提高財政票據監管水平,在治理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規範政府非稅收入徵繳、強化政府部門預算、完善財務會計核算、防治小金庫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財經紀律,規範了財經秩序。但是,傳統紙質財政票據印製成本高、開具效率低下、管理不規範、不便於監督檢查等問題日益突出,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現代信息網絡技術的發展,嚴重制約了網絡繳款、電子支付等新興繳款模式在政府性收費中應用。為適應新的發展形勢需要,解決當前財政票據監管存在的機制性問題,亟需推進財政票據管理改革,實行財政電子票據管理。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新發展理念,根據國務院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總體部署,按照財政部金財工程建設統一規劃,充分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創新財政票據監管模式,積極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逐步建立科學規範的新型財政票據監管體系。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化、規範化管理。構建科學的財政電子票據監管模式,運用先進的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全面提升財政票據科學化、規範化管理水平。

——頂層設計,統一規劃。制定全國統一的財政電子票據實施規劃,使用統一的數據規範和數據接口規範,統一財政電子票據基本管理流程,統一財政電子票據編碼規則,促進財政電子票據順暢流轉、安全傳輸、規範使用、便捷查詢。

——完善系統,確保安全。採取先進的安全技術措施,從系統、數據、管理等多個維度構建安全體系,確保系統安全可靠,杜絕安全隱患。

——試點先行,分步實施。優先選擇條件成熟的行業、單位或票种先行試點,探索經驗,總結完善,逐步推開,穩步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工作。

(三)總體目標

充分運用計算機和信息網絡技術,著力建設科學完善的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實現財政電子票據開具、管理、傳輸、查詢、存儲、報銷入賬和社會化應用等全流程無紙化電子控制;著力建立全國財政電子票據信息共享和運用機制,打破信息壁壘,實現全國財政票據信息共享,全面提高財政票據社會需求便捷度,切實達到便民利民的服務目標;著力構建更加科學、高效、便捷的財政票據管理體系,為推進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管理網絡化、政府非稅收入徵繳電子化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奠定堅實基礎。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財政電子票據基本概念

財政電子票據,是指由財政部門監管的,行政事業單位在依法收取政府非稅收入或者從事非營利性活動收取財物時,運用計算機和信息網絡技術開具、存儲、傳輸和接收的數字電文形式的憑證。其基本特徵是以數字信息代替紙質文件、以電子簽名代替手工簽章,通過網絡手段進行傳輸流轉,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載體進行存儲保管。其基本要素包括票據名稱、票據代碼、票據號碼、繳款人、收款項目、標準、收款金額、開票單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簽章、財政部門監製簽章。

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生成的財政電子票據,是單位財務收支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財政、審計等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

(二)統一規範財政電子票據管理

1. 規範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流程。財政電子票據主要依託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進行管理。財政部門通過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生成財政電子票據模板文件,發放財政電子票據;用票單位通過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開具財政電子票據,通過網絡進行傳輸;繳款人通過財政票據管理服務網站等方式獲取財政電子票據,查驗真偽;用票單位和繳款人使用真實有效的財政電子票據進行入賬處理;開具完成後的財政電子票據分別由財政部門、用票單位和繳款人進行歸檔保存。按照上述管理流程,特設計全國統一的財政電子票據基本管理流程(附1),包括制樣、賦碼、開具、傳輸、查驗、入賬和歸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特點,設計符合本地區實際的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流程。

2.統一財政電子票據編碼規則。財政電子票據號碼是財政電子票據的唯一標識,是財政電子票據流轉、運用的關鍵依據。為避免財政電子票據號碼的重復使用,促進全國財政電子票據社會化流轉、運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全國統一的財政電子票據編碼規則(附2),生成財政電子票據號碼。

3.統一財政電子票據數據標準。財政電子票據數據標準包括數據要素、數據結構、數據格式和防偽方法等重要內容,規範財政電子票據數據生成機理和生成方法。為保證全國財政電子票據數據一致性,促進財政電子票據的社會化應用,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統一的《財政電子票據數據規範》(附3)要求,生成、傳輸、存儲和查驗財政電子票據。

基於上述要求,財政部對現有的財政票據電子化管理系統進行了升級改造,增加了財政電子票據管理功能模塊,完成了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的開發建設工作。為確保全國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順利開展,有效減輕地方負擔,避免重復建設,規範財政電子票據賦碼、製作等核心環節,實現財政電子票據在全國範圍內流轉、應用、報銷入賬等,各試點地區和部門原則上使用由財政部統一開發建設的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的生成、交換、存儲、認證等管理,按照《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中央單位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試點工作通知》(財庫〔2015〕92號)、《財政部關於加快推進地方政府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財庫〔2017〕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通過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系統進行統一管理。

(三)構建財政電子票據安全保障體系

要按照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建設符合第三等級要求的財政電子票據管理體系和安全保障制度,從系統、數據、管理等多個維度構建安全體系,消除系統漏洞,杜絕安全隱患,確保財政電子票據在生成、傳輸、儲存等過程中,始終保持真實、完整、唯一、未被更改。在系統建設上,要做好身份鑒別、訪問控制、安全審計、通信完整性、通信保密性等方面安全防護,確保系統安全;在數據管理上,要通過數字簽名技術增強財政電子票據防偽功能,要使用多點備份、異地備份等多種技術手段,保障財政電子票據數據信息存儲安全;在操作管理上,要加強對財政部門和用票單位管理人員數字證書的發放、保管、使用等方面監管,防範人為數據洩露風險。

(四)建設財政電子票據數據信息共享和運用機制

財政電子票據實行網絡在線認證方式,通過查驗服務平臺的認證功能,實現財政電子票據的真偽查驗和流轉。要根據《財政電子票據公共服務接口規範》(附4),建立全國統一財政電子票據數據接口標準和信息共享機制,實現全國財政電子票據數據信息共享,做到全國財政電子票據一站式查詢、真偽查驗和報銷入賬等,切實優化社會化應用服務,全面實現便民利民、提高效率的服務管理目標。要與政府非稅收入政策對接,實現交叉稽核,從源頭杜絕亂收費,構建科學、規範、高效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體系。要依託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收集到的標準化數據信息,建設財政電子票據大數據應用平臺,對財政電子票據數據進行挖掘分析,提供查詢、統計、預測、決策等各項數據分析服務,為相關財政管理和監督提供決策依據。

(五)建立財政電子票據監督檢查體系

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財政電子票據管理工作,建立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管理體系。加強財政電子票據開具的事前審核,嚴格按照規定設置單位收款項目、標準等信息;及時開展財政電子票據的事中檢查,掌握財政電子票據的開具信息,發現並解決財政電子票據開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建立財政電子票據的事後檢查工作規範,按規定開展財政電子票據的監督檢查工作,必要時可以延伸財務會計檢查,有效防止財政電子票據重復作廢、重復開具或利用作廢票據套取資金等問題的發生。

各中央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健全本部門(單位)財政電子票據監督檢查制度,強化財政電子票據使用管理,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在充分發揮系統監管功能的同時,也要輔之以必要的人工檢查,強化內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四、實施步驟

(一)選擇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試點地區和單位。選擇北京、黑龍江、浙江(寧波)、福建(廈門)、貴州、雲南、湖南、重慶等地區,國家開放大學、華僑大學等中央單位,試點開展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工作。在試點單位和行業的選擇上,要重點選擇網上報名考試、交通罰沒、教育收費、醫療收費等業務。

(二)制定財政電子票據實施規劃。各試點地區和部門要認真梳理財政票據管理情況,結合工作實際,按照“試點先行,分步實施”的原則,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包括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工作總體實施規劃、業務流程、系統改造方案、時間進度安排和相應保障措施等內容。

(三)穩步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不斷總結完善,積累經驗,逐步擴大試點範圍,穩步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試點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試點工作。財政電子票據是財政票據管理的發展方向,各級財政部門和有關中央部門要高度重視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根據本方案的總體要求,認真做好本地區、本部門財政電子票據實施規劃,細化工作任務和要求,落實資金來源,安排足夠的工作人員,不得增加社會公眾負擔,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二)修訂和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積極配合推動《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修訂工作。待條件成熟後,研究制定財政電子票據管理制度,為財政電子票據的推廣運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加強溝通交流。財政部門要加強與用票單位、交款人的溝通交流,對財政電子票據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辦法,並及時報送上級財政部門;要加強與技術部門的協調,做好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的建設和技術保障;要加強財政部門之間的交流,分享經驗,共同解決疑難問題。

(四)加大宣傳培訓工作力度。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運用媒體、網絡等宣傳渠道,加強對財政電子票據的宣傳,讓公眾認識電子票據、接受電子票據;要加強對用票單位的培訓,確保用票單位相關人員能夠熟練開具、管理財政電子票據;要加強對財政部門票據監管人員業務和技術培訓,增強財政幹部業務能力,提高財政票據監管水平和效率。

附件下載: 附1 財政電子票據管理基本流程.docx

          附2 財政票據編碼規則.docx

          附3 財政電子票據數據規範.docx

          附4 財政電子票據公共服務接口規範.docx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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