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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風險總體可控 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增強

2017-07-11 18:5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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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風險總體可控 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增強——專訪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

新華社北京7月11日電(記者 李延霞)維護金融安全是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大事。作為我國金融體系中體量最大的銀行業,當前整體運行情況如何?風險是否可控?改革發展取得哪些成效?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就相關話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採訪。

銀行業總資産達233萬億元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我國銀行業當前運行的整體狀況。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銀行業系統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改革、發展和監管各項工作有序推進,銀行業保持了穩健運行。

2017年5月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産總額233萬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86%,資産質量和流動性基本穩定,資本和撥備較為充足,盈利水平和風險抵禦能力均處於國際同業較好水平。同時,我國銀行業的國際影響力也逐步提升,目前有126家中資銀行進入按一級資本排名的全球銀行1000強,工、農、中、建四家大型商業銀行連續多年位居前十。

風險防控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問:當前銀行業防控風險形勢如何,銀監會採取了哪些加強監管的措施,效果怎樣?

答:當前銀行業風險總體可控。銀行業一直是我國社會融資的主渠道,近年隨著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經濟運行中的各種矛盾和壓力也在向銀行業傳導,再加上國際經濟金融領域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進一步凸顯,我國銀行業風險形勢出現了一些新變化、新特點,部分高杠桿企業貸款違約上升,跨市場、跨行業的交叉性金融活動增多,利率、匯率市場化過程中金融市場波動有所加大,違規和不審慎經營行為也時有發生。

銀監會始終正視這些問題和挑戰,持續加大風險防範化解力度。一方面,有序化解處置突出風險點。今年年初以來,銀監會圍繞不良貸款風險、流動性風險、交叉性金融風險等重點風險,聚焦高風險機構和地區,著力摸清風險底數,整頓規範金融秩序。另一方面,系統梳理監管制度和實踐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抓緊彌補監管短板,研究制定了20多項擬在近、中、遠期逐步實施的重點規制,強化風險源頭遏制,並通過有力的處罰和問責增強監管威懾力。

同時,銀監會堅持從宏觀金融穩定大局出發,科學把握政策執行的力度與節奏,做到有計劃、分步驟推進,合理引導市場預期,並加強與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協調配合,確保不發生“處置風險的風險”。

目前風險防控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一是商業銀行業務結構趨於優化,同業業務規模總體收縮,投向實體經濟的傳統信貸主業保持了較快增長,特別是加大了對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和新經濟新動能的支持力度。二是各類風險正在逐步得到控制和化解,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加大,部分銀行的資産負債期限錯配程度有所緩解。三是金融市場亂象得到遏制,市場競爭更加理性,經營行為更加規範,非法集資案件數量明顯下降。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當前風險防控形勢依然複雜嚴峻,加強監管必須持續用力,久久為功,確保“不忽視一個風險,不放過一個隱患”。

“有進有退”改善信貸供給

問:近年來,銀行業在服務實體經濟、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有哪些舉措,成效如何?

答:近年來,銀監會推動銀行業圍繞“三去一降一補”,不斷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改善信貸有效供給,切實滿足實體經濟融資需求。

一是穩妥有序去産能。推廣債權人委員會工作機制,落實支持優質企業、穩住困難企業、退出“僵屍企業”和落後過剩産能的差異化信貸政策。目前,全國共組建債委會超過1.2萬家,實現了穩定企業預期、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和維護銀行合法權益的有機統一。

二是積極支持去庫存。支持城鎮化建設、居民自住和進城人員購房需求、房屋租賃市場發展和棚戶區改造,推動降低庫存較多的三四線城市房地産庫存。5月末,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餘額3.7萬億元,同比增長45.5%。

三是穩步推進去杠桿。目前各家銀行已與超過50家企業簽署債轉股框架協議,簽約金額逾7000億元,一些有發展前景的企業通過市場化債轉股降低了財務負擔。

四是有效推進降成本。2016年6月末,21家全國性銀行服務收費項目平均比2014年末下降近三分之一。

五是精準助力補短板。截至5月末,小微企業貸款餘額28萬億元,同比增長14.9%,貸款戶數1394萬戶,申貸獲得率94.6%。涉農貸款餘額達29.6萬億元,比2012年末增幅超過40%。目前銀行網點已覆蓋3萬多個鄉鎮,覆蓋率達96%,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已覆蓋95%的行政村。

多項改革開放舉措落地見效

問:近年來銀行業改革開放的著力點主要有哪些,進展如何?

答: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明確了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的金融改革方向。銀行業系統緊扣重點改革任務,積極推動各項部署落地實施。

一是擴大對內開放,提升銀行業經營活力。支持民間資本與其他資本按同等條件進入銀行業,特別是啟動民營銀行試點工作,支持民間資本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目前,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已推廣至全國,民營銀行步入常態化發展階段,已有15家民營銀行獲准開業。

二是擴大對外開放,提升銀行業國際化水平。以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支持中資銀行重點在“走出去”企業相對集中、需求或潛在需求較大的區域完善機構佈局。對外資銀行持續“降門檻”,不斷完善調整外資銀行準入和開辦業務條件,推動港澳銀行業以“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進入內地。

三是完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按照國務院《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要求,持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普惠金融服務機構、産品、基礎設施建設,對大中型商業銀行普惠金融事業部制改革提出明確要求。目前,五家大型商業銀行均已在總行層面宣佈掛牌普惠金融事業部。

四是推動投貸聯動等模式探索。投貸聯動試點銀行以“信貸投放”與本集團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股權投資”相結合,緩解科創企業金融服務中的信息不對稱、風險收益不匹配等問題。

五是強化公司治理改革。深入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和農村信用社産權改革,四家金融資産管理公司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郵儲銀行在香港掛牌上市。

當前銀行業總資産佔我國金融資産90%以上,保持銀行業穩健運行對於維護經濟金融安全穩定具有重要意義。銀監會將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項監管工作,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推動銀行體系持續穩健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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