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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2017-07-12 16: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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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7月12日電(記者 鄔慧穎)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了解到,江西省決定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其期限從今年1月1日起計算,預計該省將有295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中受益。

江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印發的《關於江西省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今年江西省調整的人員範圍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總體調整水平按略高於江西省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挂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8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

挂鉤調整辦法有所不同。企業與繳費年限挂鉤,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挂鉤,每人每月按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3.2%增加。

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準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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