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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等15部門明確家事審判改革職責分工

2017-07-21 07: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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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20日電(記者 羅沙)記者20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綜治辦等15個部門和單位近日共同簽署《關於建立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聯席會議制度的意見》,明確了15個部門的各自職責和分工。

意見提出,為加強對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強化部門間協作配合,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面臨的重大問題,決定建立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聯席會議制度。

據悉,最高人民法院將負責建立社會廣泛參與的家事糾紛多元調解機制,探索家事審判程序改革。注意區分婚姻危機和婚姻死亡,積極化解婚姻危機,正確處理保護婚姻自由與維護家庭穩定的關係。推行離婚證明書制度,探索與民政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最高人民檢察院將依法懲處各類侵害家庭成員的犯罪,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責任。對監護人因監護侵害行為被提起公訴的案件,應當書面告知被監護人及其近親屬或者書面建議民政部門依法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教育部將組織開展控輟保學工作,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困境而失學。督促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其工作人員樹立強制報告意識,在中小學校、幼兒園發現未成年人受到家庭監護侵害的情況應強制報告。

公安部將指導各地公安機關在接到家庭暴力報案或者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再次實施家庭暴力報案後,及時出警,並根據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置。指導各地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失職父母或者侵害人的法律責任。

民政部將擬定婚姻管理政策並指導各地民政部門實施,推動婚姻登記信息數據庫建設,指導具備條件的婚姻登記機構設立婚姻家庭輔導室。推動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依法做好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在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反家庭暴力庇護所。

司法部將加強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積極引導法律服務人員為權益受到侵害的婦女、兒童、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等專業服務。

國家衛生計生委將指導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樹立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強制報告意識,開展強制報告工作。

意見還明確了中央綜治辦、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和全國老齡辦等部門在家事審判改革中的責任和分工。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表示,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為全國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打下了良好組織基礎,對突破改革瓶頸,最大限度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改革將發揮巨大作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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