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十部門聯合發文加強食品安全謠言防控和治理

2017-07-27 08:56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十部門聯合發文加強食品安全謠言防控和治理
嚴厲懲處謠言製造者和傳播者

近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10部門聯合發佈通知,要求主動公開政務信息,加強動態監測,及時組織辟謠, 落實媒體抵制謠言的主體責任,嚴厲懲處謠言製造者和傳播者。

通知要求,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嚴格執行“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及時公開準確、完整的食品安全監管信息,擠壓謠言流傳的空間。新聞媒體、網站要以食品安全監管權威信息為依據,及時準確客觀做好涉食品安全的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

謠言涉及的當事企業是辟謠的第一責任主體。對謠言明確指向具體企業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責成相關企業發聲澄清;指向多個企業或者沒有具體指向的,要組織研判,採取措施制止謠言傳播,並採取適當方式澄清真相。要加強食品謠言的規律、特點分析,建立謠言案例庫,對類似謠言、季節性謠言,提高識別、判定的工作效率。

通知要求,新聞媒體、網站及微博、微信等自媒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涉食品安全新聞的內容和導向管理,積極營造抵制食品謠言的社會輿論環境。網站要加大自查自糾力度,實行全方位全流程把關,凡經權威部門認定的食品謠言,一經發現,應立即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結等必要措施。微博、微信等自媒體要及時清查發佈食品謠言信息的相關平臺賬號,對違規內容和評論一律不予通過,對嚴重違規的賬號要嚴肅查處。

新聞媒體、網站在加強食品安全正面宣傳的同時,對相關違法企業和違法行為要開展依法、科學、建設性輿論監督,有力促進解決食品安全存在問題。開展輿論監督要注意把握平衡,要核實新聞信息,防止片面、虛假報道;對造成社會恐慌的不實報道,要嚴肅追究責任。

通知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發佈國家食品安全總體情況、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不得發佈、轉載不具備我國法定資質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檢驗報告,以及據此開展的各類評價、測評等信息。一旦發現違法違規發佈食品安全信息,應嚴肅查處,並向社會公告。出現謠言,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及時識別、抓取和整理,採取截圖、截屏、保存視頻和鏈結地址等方式留存證據,追蹤信源,對謠言製造者及時依法組織查處。

通知要求,各級網信、通信主管部門要督促網絡運營者加強用戶發佈信息的管理,嚴格執行網絡安全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及時採取警示、停止傳輸、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

通知還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接到食品安全謠言報案後,應當依照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嚴厲懲處謠言製造者和傳播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調查;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謠言涉及的技術判定、檢驗檢測等工作。要指導受到謠言侵害的食品生産經營者收集、保存謠言侵權證據,依法追究謠言侵權方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