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廣東對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實施財政專項補償

2017-07-28 16:19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廣州7月28日電(記者 王凱蕾)記者28日從廣東省財政廳獲悉,自2017年7月1日起,對廣東省公立醫院因取消藥品加成減少的合理收入(含藥品貯藏、保管、損耗等費用),按照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補償80%、財政專項補償10%、醫院自我消化10%的原則進行補償。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印發的《廣東省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財政專項補償方案》,省屬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所需財政補償資金由省財政全額承擔;粵東西北地區(含惠州市、肇慶市及江門市恩平、臺山、開平地區)市屬、縣(市、區)屬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所需財政補償資金,由省財政全額承擔;珠三角7市(其中江門市只含蓬江、江海、新會、鶴山地區)市屬、縣(市、區)屬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所需財政補償資金,全額由市及市以下財政承擔,市、縣(市、區)財政的具體分擔比例由各地自行確定。

部屬、軍隊、武警駐粵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所需財政補償資金,先由省財政參照省屬醫院補償水平安排,待中央補助資金下達後予以清算;國有企業所屬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所需補償資金,全額由舉辦主體的相關國有企業承擔;政府和企業合作共建的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所需補償資金,全額由政府和企業按合作共建協議分擔。

2017年3月,廣東省政府印發《廣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提出2017年7月前全省公立醫院全面取消藥品(中藥飲片除外)加成,因取消藥品加成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方式予以補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